房屋产权年限新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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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无期限的限制,只因为转让、灭失、抛弃或国家征用等原因才能导致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当然不存在年限问题的。而商品房所占用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

房屋产权年限新规定是什么?

人们买到二手房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就代表了房屋的产权。按照规定,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则有一定的年限,也就决定房屋产权年限。不少人都关系房屋产权到期的问题,那么房屋产权年限新规定是什么?针对这个热点问题,律图小编总结了一些资料。

一、房屋产权年限新规定是什么?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无期限的限制,只因为转让、灭失、抛弃或国家征用等原因才能导致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当然不存在年限问题的。而商品房所占用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二、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区别是什么?

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

三、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综上所述,房屋产权是居民的重要物权,拥有房屋的产权就有权对房屋进行买卖、出租和抵押等。在房屋产权年限新规定中,规定普通住宅的最高年限为70年,商业住宅产权为40年。如果产权到期,则业主可以申请续期,这时需要按照当时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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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交易前的定销(限价)商品房、征地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用房不计入限购套数。
2、符合省、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我市已建立社保关系的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江阴、宜兴户籍居民在市区购买住房执行市区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前累计2 年(含) 以上在本市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在江阴、宜兴缴纳2年(含) 以上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可在市区新购一套住房。
5、服役前为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凭有效证明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6、驻本市部队现役军人及在本市上学的大中专在校生,在本市无住房的,凭单位出具的2年(含) 以上服役或学习证明,可在市区新购一套住房。
7、限购对象以户籍居民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非户籍居民家庭成员以房产共有方式购房的,所有购房人都要符合限购政策。
8、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予要符合限购政策。
9、凭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通过继承取得房产,不受限购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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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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