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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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要求办土地使用证夫妻到场的,这也是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大家也会遇到去办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但是办土地使用证夫妻必须都到场吗,土地证的办理过程和规定都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两个人共同签字的。具体到底怎么办,小编将在本文作介绍。

一、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都到场吗

根据相关规定,应该是先办土地证,房子建好,验收后才办房产证的。当然,有一种情况,就是,现在的不动产登记,原来只有房产证,现在要办理不动产证,里面要登记土地的信息。无论哪种情况,办证的权利人必须都同意,并且签名。如果找人代办,其实也比较繁琐,需要办理委托公证,要花钱,还不如直接夫妻双方去办理好。当然,如果属于最近的某明星转移财产那种情况,那是另外一回事。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3] 。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土地是中国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是要求办土地使用证夫妻到场的,这也是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不管怎么说,土地使用证的管理严格对大家来说是一件好事,防止他人假借别人的名义办理土地使用证,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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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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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购房证明的基本要求
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4、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5、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三、购房证明过期后怎么从头办理很多购房者手中的老版纸质购房证明现已接近有用期,如今想去从头开具,具体需求啥流程呢从头开具购房证明的申请资料:
1、购房人为独身未婚的,需供给过期的购房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主页,户主页)即可,人工窗口填写《独身状况具结书》;本地户籍独身,可直接在“我的南京”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2、购房人为已婚的,需窗口供给过期的购房证明原件、夫妻两边的结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后代可不供给)、全家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未成年后代与父母之间联系的,还需供给未成年后代出生证明或独生后代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役军人不能供给户口簿的,需供给过期的购房证明原件、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组织出具承认执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执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执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此外:
1、户口簿、婚姻联系证明等资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在外),需供给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人托付办理开具购房证明的,需供给授权托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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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扩展资料: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一: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让业主给你看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你留复印件。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二手房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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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在掌握房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消费者应从多个方面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信得过的中介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弄清能否做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出房屋的较低保值价。二手房过户流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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