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合法利用土地获益的凭证,不论是利用土地从事哪一种活动都必须拥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否则视为违规用地。虽然我们能通过划拨、转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并不是无限期的,拥有者只能在有效期内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国家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有多长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说道说道。
一、国家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有年限的,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另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没有年限的。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用地和历史用地,都是发的这种证。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国家土地使用证使用期满的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用途的土地其拥有的使用时限也不同,故而国家土地使用证有效期的长短需根据具体的土地类型而定,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七十年除非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获得的。虽然土地使用权有使用年限限制,但是在使用期满后我们仍可续期,只要缴纳足够的土地出让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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