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新条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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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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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二胎政策放开之后,许多旧的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都作出了改动。在原来,生育二胎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放开二胎之后,二胎便无需再缴纳社会抚养费。所以,人们也特别关注社会抚养新条例与之前相比会有怎样的改动。目前我国还未正式发布社会抚养费新条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相信在未来,国家会在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更符合国情的改动。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第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9月1日起施行。

虽然说我国目前对于二胎已经放开,但并不是说夫妻超生就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在国家规定的二胎之外如果生育子女,一样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我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就是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等进行规定,相信我国在不久也会出台社会抚养费新条例,完善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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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会抚养费条例是怎样的?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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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新农合报销比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一)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门诊帐户诊帐户现有的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超出部由参合农民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二)参合农民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助金额。
  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元以下(含元)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报销,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三)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四)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五)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学生除外)。
  
(六)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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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最新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抚养费最新条例的规定是按照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到6倍来征收,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相关情况的认定是需要由计划生育部门来进行认定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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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农合报销比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农村合作医疗门急诊报销比例  
(一) 普通门急诊报销比例  1.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2.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  3. 门诊限额:700元、  4. 累计门诊支付限额:1000元。  
(二)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在50元以上,新农村合作医疗和报销80%、  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  
(三)生育补助报销比例  1.生育补助金:500元、  2.剖宫产费用:按照医院报销规定给予报销。  
二、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  
(一)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00元、市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二)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1. 未成年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可报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10000元75%  10000元以上—30000元80%  30000元以上至可报费用最高限额90%  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00%  定点医疗机构80%  市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75%  2. 成年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医院等级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市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  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60%  市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5%  
三、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  1. 报销起付线:2.5万元、  2. 报销比例:2.5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部分,支付5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  要进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参合人员,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等在出院时办理实时结报。如果不符合实时结报的,可带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到当地财政局办理。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是有时限的,原则是今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的1月30日前要报销,外出人员可延期至次年4月30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 报销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新农合医保卡、  3.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 费用明细清单、  6. 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要进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参合人员,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等在出院时办理实时结报。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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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是怎样的?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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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质保金比例最新规定
[律师回复] 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下面简称为《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
《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施工行业,很多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净利润都达不到5%,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无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
并且,工程质保金本质上并不是保修费用,只是一种担保措施。为此,《办法》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并规定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此举将大大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显著减轻施工企业负担。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根据工程质保金3%的新规定,将保证金上限由5%调整至3%,而且保证质保期不得超过两年,质保期过后就可以退换质保金,对承包方的工程质量要求实行严格把关,督促他们高质量的完成相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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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征收条例有哪些?
在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的影响下,各地社会抚养费收入锐减将是大势所趋。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中统一征收标准,并设置征收上限的内容,也将大大降低部分省份的社会抚养费收入总额。在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的影响下,各地社会抚养费收入锐减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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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抚养费的案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原告陈述词抚养费案件要怎么讲以下是这是判决抚养费的原则性规定,当事人可以围绕这些内容进行陈述。
1、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原告陈述词抚养费案件应围绕抚养费支付的法定原则进行陈述。在陈述词中,原告只要将事实进行说明,并提出自己的诉讼要求,陈述词中还应包括各种法律的规定。有理有据的陈述词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胜算。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夫妻离婚并不影响该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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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抚养征收管理新条例有哪些内容?
主要就是针对社会抚养费用地征收来做出这个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他们在没有领结婚证或者是没有领生育证的时候,就生育了小孩,那么就必须要向社会抚养的机构支付一定程度的抚养费用,通常这个费用是按照他们具体的去年收入水平的30%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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