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这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因未足额缴社保,劳动者有合法解除合同并获补偿的权利。
二、未足额缴社保解除合同有啥法律后果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经济补偿方面,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补缴社保上,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补缴未足额缴纳部分。劳动者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获以下赔偿:
1.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补缴社保:员工可要求单位补缴未足额缴纳的社保费用。若因此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探讨未足额缴社保能解除合同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劳动者因单位未足额缴社保解除合同,可依法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另外,未足额缴社保还可能影响劳动者的社保待遇,如养老金领取金额等。若单位后续补缴,也可能面临滞纳金等额外费用。如果您在未足额缴社保、解除合同及相关补偿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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