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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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设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3、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后,清算组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收入不抵支出自然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的重要程序就是破产清算,对于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都会非常重视,但是对于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却不了解,那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有什么呢?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

一、设立清算组

一般情况下,公司自行清算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最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即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此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相应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并编制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一般包括:(1)人员分工及工作安排。清算组的工作分工应与其工作职能挂钩,具体可分债权清收组、债务登记组、审计评估组、综合后勤组、资产管理组等。

(2)清算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具体包括对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函的发出、对债务人催收函的发出、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时间安排、清算组与清算公司的工作交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登记期限、职工构成情况的统计等。

(3)资金计划。资金计划主要是指清算组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费用。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

(1)公司公章;

(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

(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

(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

(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2、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

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三、清理公司财产

接管公司后,清算组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公司现有财产的范围,对公司所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

(2)接管公司财产,包括: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等。

(3)要求占有公司财产的第三人返还财产,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四、接管公司债务

接管工作包括对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基础,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其他书面文件及依据进行审查,随后,应将确认无误的债务登记造册。公司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借款

(2)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

(3)应付工资。

(4)未缴税金。

(5)其他应付款。

五、开立清算账户

清算帐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进入清算程序之后,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

六、通知/公告申报债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最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应首先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接着,应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申报登记结束后,及时编制清查报告表,以利于确认债权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七、处理未了结业务及债权

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以了结公司业务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清算组在此环节中的主要工作包括:对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回收债权等。

八、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活动

公司清算过程中,如与其他主体发生纠纷,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而且,清算组有权聘请律师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九、处理公司财产

因为公司的大部分债务最终都将以货币形式进行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变现,转为货币形式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毕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如果公司财产能够完全清偿公司债务,则按法定顺序予以清偿;如果可能不足以清偿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如对清算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清算组应当进行修改,直至股东(大)会或法院通过为止。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

清算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偿顺序一般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十三、编制并提交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并提交股东(大)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

清算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过程及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清算的相关内容。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注销

企业破产后有许多事情都是需要去注意的,需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不过对此一般都会聘请相关的人士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往往很多企业都容易忽视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这些事情,所以在企业遇到破产情况时一定要注意这些非破产清算期间做的事情,把这些事情做好才能正常的进行企业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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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重组不同于破产清算,破产重组是企业最后一次资产重组机会,如果企业能够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重组整顿,能够清偿债务的,人民应当终结对该破产企业的破产程序。 1、破产清算应依据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以公司法的程序进行; 2、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则是除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3、破产清算由组织清算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公司股东、董事会或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员依法进行清算; 4、破产清算必须由确认,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在非破产清算过程中,当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非破产清算将转为破产清算。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非破产清算申请有哪些步骤,非破产清算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没有干预和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清算人自主自觉的行为进行清算,而特别清算则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为清算遇有显著障碍时或者存在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的清算程序。 二、非破产清算的步骤 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 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知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 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6)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度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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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破产公司清算流程?
依法律规定,非破产公司清算程序包括自行清算程序和指定清算程序两类。两类清算的基本程序如下:公司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指定清算中由人民法院依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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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多长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时长受企业规模、财务复杂度、债权人数量及债务规模等因素影响,短则数月,长可达数年。简单资债关系或快速完成,复杂情况下如纠纷多、资产难处置,则清算可能拖至一两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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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清算怎么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可以成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二、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有可能存续,继续经营。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三、欠债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首先应了解原债务公司的法律性质。如果原债务人是无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公司,而且其股东或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偿还债务,其新公司就负有还款责任。如果原债务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新公司是另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原则上债权人就不能直接针对倒闭债务人的新公司收账。但是有以下3种情况仍可以向债务负责人的新公司追收其原债务: 1、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是同一负责人,可通过对债务人原公司的来达到有权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目的,通过法庭问讯来查出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到新公司名下。
非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没有干预和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清算人自主自觉的行为进行清算,而特别清算则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为清算遇有显著障碍时或者存在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的清算程序。 二、非破产清算的步骤 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 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知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 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6)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度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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