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报工伤应该采用什么方式
申报工伤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报时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按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申报工伤未被认定该如何维权
若申报工伤未被认定,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可向作出该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提交相关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其次,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对工伤认定决定进行审查。
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能证明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以增加维权成功率。
三、申报工伤未认定,行政复议维权可行吗
申报工伤未认定,行政复议维权可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复议机关会对工伤认定的事实、依据及程序进行全面审查。若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等情况,复议机关可撤销或变更原工伤认定决定。
不过,申请行政复议要注意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同时,需准备充分证据材料支撑自身主张,以增加复议成功几率。
当我们了解了申报工伤应该采用什么方式后,还需知晓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申报工伤是有时间限制的,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若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 1 年内可直接申报。另外,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务必准备齐全准确,否则可能影响申报进度。若你在工伤申报的方式、时间、材料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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