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1、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贷款。2、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流转获得租金。3、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有偿退出。4、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在被征用时可获得补偿。5、享有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可以获得农业补贴。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拥有土地使用权就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从中获得利益,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在农村和城镇是不一样的,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对土地进行利用,从而获得相应的利益,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欢迎咨询律图。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3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7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房产证说明房子的所有权归谁,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建房占的地基是向国家申请并交了钱的。如拆迁时房产和宅基地的赔偿是分开的,房产证是房子是你的证明,土地使用证是这块土地归你使用的证明。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是否允许农村买地,农村土地可以变成自己的用途吗
[律师回复] 一、对地方政府采用招数 一、 二、 三、四非法强征时,农民的策略: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无论是地方政府怎么折腾,农民就是不签字。只要是不签字,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就是农民自己的,农民就可以依法来阻止地方政府、开发商的非法施工。 如果有农民的家的房屋被政府以这种名义了,房屋被水给淹倒掉了,农民应伸出有爱的手,做到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团结。只有坚持到最后,政府、开发商施工不了,问题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 二、政府采用招数四:珠连九族,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中,因你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没有在出让协议上签字。地方政府威胁你说,你要是不签字,就停止你的子女的工作,或者是冻结你的经营权。遇到这种情况是你也不要怕。事实上,谁也没有权为剥夺公民的合法工作的权利,剥夺你的合法经营的权利。事实上,这只是政府玩的一种心里战术,这招只是在吓唬人,只要你不怕,蒙不住你,就会主动放弃的。 三、地方政府采用招数五:违法动用警察、城管、进行进行强征时,农民应该怎么办? 尽管2021年9月9日电 最高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以及四部对上半年11起违法暴力强征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暴力强征的事态能有所收敛,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地方政府、领导的原则是在不死人的前提下,仍然会违法动用警察、城管、进行进行强征。农民怎么办,针对这方面,笔者详细的专门有介绍,农民请查阅笔者的《怎样阻止地方政府非法动用警察城管暴力征地拆迁》一文。 四、地方政府采用招数六:非法征地拆迁干部住村进行软磨硬泡无赖式地逼农民在土地出让协议上签字,农民怎么办? 如果上述招数地方政府都用尽了,地方政府将改变策略,用采用软招数,政府会派征地干部进村入住,软磨硬泡,同农民进行感情沟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改变农村土地使用用途是否合法?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使用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使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通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以上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或者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步: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八步: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后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应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步: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
市、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在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以及社保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步: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使用农村土地有土地使用税要交吗?
农村土地是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10w+浏览
什么是农村土地使用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证另行办理 这个要看上下文的含义,如果是土地挂牌出让文件,一般是代表供地工作已完成,取得批准文件,然后另行申请办理土地证。 二、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一)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二)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三)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四)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使用税农村用交不?
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0w+浏览
农村土地流转的用途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无力耕种或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得补偿,直接增加收入。 第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解决“有田无人种”的土地抛荒问题,整合闲置的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第三,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有利于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事其他行业,解决了农村闲置劳力就业又推进城镇化进城。 第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吸引更多元主体的资本进入农村,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同时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 土地运用权流转是指具有土地承包运营权的农户经过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和土地入股等方式将土地运营权(运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存承包权,转让运用权。 从广阔乡村的现状来看,乡村土地的自在流转能够对乡村农业消费现状提供较多协助。 首先经过大范围收买或租用土地,停止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有利于进步农业消费效率,允许土地流转是开展现代农业的需求,包产到户政策施行后,的确大大调动了农民消费的积极性。 其次乡村土地自在流转能够使农民的土地能够变成资本,这使得分开乡村去城镇务工或经商的农民经过转让土地取得补偿,有利于他们在城市安家立业,关于继续留在乡村的农民,他们能够经过土地承包权入股农业企业,获得土地租金与分红收入。再次乡村土地自在流转有利于乡村宅基地改造为耕地、扩展耕空中积,随着农民转移到城市,他们的宅基地能够改造为耕地,这会缓解我国耕地资源慌张的状况。 当然土地流转也在诸如不利于社会稳定、给城市带来压力、不利于土地投入和农业的可持续开展一定的弊端。但这些弊端是在我国相关法律和保证体系缺位的状况下呈现的。那么,经过做到脚踏实地、解放思想,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转,以法促标准、以社会保证促稳定,土地流转的不利结果是完整能够防止的。总体而言,土地流转政策是有利于民的。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包括土地使用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农村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颁发部门不一样:准建证,是建设规划部门核发的准予建房的证书;土地使用证,是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2.效力不一样: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准建证是经过审批同意申请单位在经审批的位置建设。 《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永久使用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民耕地使用权能否可以永久拥有 一、农民耕地使用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因此。“与农村村委会达成协议得到一块地的使用权50年”,在法定的30年内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农村耕地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法定的承包方只能是本村的村民。如果对外承包则受到限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三、承包的耕地地是可以流转的,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如果转让没有经过发包方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户口,农村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2、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3、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4、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5、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⑵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⑶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⑷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⑸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⑹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⑺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农村土地的用途是农民的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
[律师回复]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二、转让期限
三、转让价格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