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未续签,分两种情况。若承包方继续使用土地,发包方未提出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期限为不定期。在此期间,双方均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若发包方想重新发包土地,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享有优先承包权。若发包方侵犯原承包方优先承包权,原承包方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若因未续签导致承包方遭受损失,如投入成本无法收回等,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给予合理补偿。建议双方及时沟通协商续签事宜,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分情况确定能否继承。家庭承包中,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因为林地投资周期长、收益慢,允许继承人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于维护林地承包关系稳定。而耕地、草地等家庭承包经营权,因是以户为单位承包,承包期内户内部分成员死亡,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户内成员全部死亡,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不发生继承。 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依具体情况确定。农村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通过这种方式,农户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依法签订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户依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当我们探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未续签怎么办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合同到期未续签后,在土地上的附属设施该如何处理。是由原承包方自行拆除,还是折价转让给发包方或新的承包方,这些都需要明确。另外,若在未续签期间继续使用土地,是否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费用标准又该如何确定。如果您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未续签后的附属设施处理、费用支付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建议将为您指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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