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法规的形式将高温补贴制度确定下来。以后每年到了夏季,各个省市都会公布自己的高温补贴标准,这个完全是由当地自主决定的,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在深圳市从事户外工作的人们,可以在夏天拿到这笔补贴,那么深圳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下面律图小编根据当地政策和大家做个介绍。
一、深圳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规定,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因事假、工伤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二、深圳高温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三、哪些劳动者是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呢?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或者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均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四、企业不发放高温补贴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可向公司申领高温补贴。如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广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深圳市高温补贴发放方面执行的是广东省的政策规定,深圳高温补贴标准是每月150元,从6月份一直发到10月份。如果按天计算的,折合每天6.9元。如果职工请假,企业会根据请假的天数扣除相应的高温补贴。企业没有如实发放的,职工可以到深圳市劳动监管部门投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