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咋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需依据民法典及合同约定处理。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如买方违约,卖方有权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支付违约金,但二者不可同时主张。若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或继续履行合同,房屋未过户且买方具备履约能力时可优先主张继续履行。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请求增加赔偿数额,例如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因房价上涨产生的差价损失。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守约方可凭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或依合同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后悔怎么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面后悔均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若已交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收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付定金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若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如对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依法解除合同并免除或减轻责任。根本违约包括卖方隐瞒房屋抵押查封质量瑕疵等情形,买方无力支付房款且协商无果等情形。双方应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依合同约定申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或确认违约责任。切勿单方撕毁合同,以免扩大损失。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多久失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失效需区分合同效力存续与权利主张时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失效条件或期限,否则合同不会自动失效,其效力持续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若合同未履行完毕且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此为胜诉权限制,并非合同本身失效。若合同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需经法定程序确认无效或撤销后,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非失效。综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存续以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为准,权利主张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
当面临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咋办的问题时,除了基本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毁约方不履行赔偿,守约方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就涉及到繁琐的法律程序和时间成本。而且,即使胜诉,执行赔偿也可能面临困难。另外,如果毁约导致交易中断,守约方可能错过其他合适的购房或卖房时机,造成潜在的经济损失。要是你在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问题上还有诸如赔偿金额确定、诉讼流程等方面的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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