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唯一住房应该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原则上法院会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离婚时唯一住房应该怎么处理

有的家庭比较困难,夫妻一起奋斗了多年的仍然只有唯一一个住房,而在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双方都想要住房的情况,并且还为此不互相让。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唯一住房应该怎么来处理比较好呢?接下来,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唯一住房应该怎么处理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原则上法院会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然而,如今房价高企,取得房屋的一方未必有经济能力补偿房屋一半的价值给对方。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无法支付补偿款,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房屋也会被拍卖,难以实现物尽其用,且徒添法律纠纷。

因此,有些法院会责令主张房屋的一方缴纳足额的补偿款到法院,谁有能力缴纳补偿款,房屋就判给谁。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取得补偿金的一方尽管没有房屋,但也可以利用该款项保证其居住和基本生活。

此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竞价的方式,法院可以主持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就归谁,再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

二、住房补贴离婚可以分割吗?

如前所述,如果夫妻没有对住房补贴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住房补贴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住房补贴离婚时的分割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分割;二是诉讼分割。

(一)住房补贴离婚可以分割吗?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是指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如何分割作出约定,离婚后按照该约定执行。协议离婚的本质是夫妻自主决定,协议离婚时,分割的财产不一定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愿意,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也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不进行分割。

因此,夫妻离婚时可以对住房补贴进行协议分割,分割的内容和方式完全由夫妻决定。

(二)住房补贴离婚可以分割吗?诉讼分割

诉讼分割,是指夫妻对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协议的话,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诉讼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由于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诉讼分割时,法院肯定会对住房补贴予以分割。

住房是实实在在的房屋,而住房补贴则仅仅是政府或单位补贴给公民用于购买住房所用的资金,这二者是有很大差异的。如果在夫妻离婚时唯一住房需要进行分割的话,而双方又不能够协商达成一致,那此时法院作出判决一般会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或者照顾孩子的女方。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时唯一住房应该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27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0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唯一住宅怎么不被强拆应该?
确认没有违建,申请公安机关的保护,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或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因为取得了一定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备的情况,是可以补办延续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个人购买非唯一住房,非唯一普通住房,怎样纳税
[律师回复] 你好,朱女士。现就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 9)21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普通住宅标准暂按每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掌握。( 1)1998年8月1日,个人购买自用的普通住宅(根据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是指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契税实行的幅度税率为3%~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个人购买1998年6月30日以后建成的非普通住宅,也就是住宅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或者是1999年8月1日之前税收优惠政策尚未执行时购买的商品住宅,个人要缴纳契税的适用税率为房屋全价的4%,不能享受减半或是免税照顾。( 3)、除了上述的税收优惠外,纳税人还可以利用下列税收优惠减少税收: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免征契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征或者免征。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8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唯一住房怎么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扩展资料: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唯一住房无证应该怎么补偿
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唯一住房违建强拆家人应该怎么办?
当唯一住房为违建建筑时,当事人因首先因妥善安排家人居住,必要时可安排家人换地居住,确保家人安全,后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违建,确定唯一住房违建分为部门违建和全部违建,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唯一住房违建强拆问题,根据强拆后住房主体是否被保留,来安排后续家人的居住问题,确保长期生活不会受到影响。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青岛唯一住房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扩展资料: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唯一住房该怎样豁免执行
对已经设定抵押的“唯一住房”,只要与执行标的产生牵连关系,不论是否“必需”都不享有执行豁免权,被执行人想以“唯一住房”来规避执行行为是不可能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唯一住房卖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扩展资料: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唯一住房户口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扩展资料: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唯一住房证明怎么开?
办理住房证明一般在涉及到个人购房的时候需要出具,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果在办理住房证明的时候,存在误报或者虚报的情况,导致违反了相关房产规定的,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w+浏览
卖掉唯一住房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扩展资料: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唯一住房,户口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扩展资料: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时唯一住房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