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雇佣关系中致人损害,分两种情况处理。 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向雇员追偿。“从事雇佣活动”指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判断是否属于雇佣活动,要综合考虑行为与雇主指示的关联、是否为雇主利益等因素。 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双方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受损害方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二、因雇佣关系致损应怎样进行赔偿
在雇佣关系中致损的赔偿问题,分两种情况。 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此规定。若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向雇员追偿。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造成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三、因雇佣关系致损害应怎样去赔偿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雇佣关系(此处指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区别于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中的损害赔偿需分两种情形处理,核心依据为《民法典》第1192条: 一、劳务者致他人损害的赔偿 提供劳务一方(如保姆、装修工)因劳务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雇主)承担侵权责任。 例外:若劳务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故意打伤他人、违规操作致损),雇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劳务者追偿。 二、劳务者自身受损的赔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行为自身遭受人身损害的,按双方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1.雇主过错:如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无防滑梯)、指示危险作业(强令高空无保护施工),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劳务者过错:如自身违规操作(未系安全带)、忽视安全警示,需减轻雇主责任; 3.双方均无过错:可按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关键提示 若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关系(如企业员工),则不适用上述规则,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走工伤认定程序,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需注意收集劳务关系证据(如雇佣协议、报酬支付记录、证人证言),以便明确责任主体及过错比例。 (字数:约280字)
在探讨因雇佣关系致人损害要如何解决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雇佣关系中,如果雇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之外致人损害,责任该如何划分呢?一般情况下可能由雇员自行承担。另外,若雇主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是否有权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进行追偿呢,答案是通常可以追偿。雇佣关系致人损害的情况复杂多样,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处理也有诸多细节。要是你对雇佣关系致人损害的责任界定、赔偿范围等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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