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医疗期计算与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相关。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和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合法,若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过错性辞退规定解除合同。
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相当于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
三、医疗期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有无法律依据
有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
同时,依据该法第47条,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当弄清楚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后,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医疗期内员工的工资发放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般来说,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员工工资。另外,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面对医疗期计算、工资发放、合同解除等一系列复杂问题,你是否还有诸多疑问?若想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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