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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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工作中,许多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比如高空作业者、农民工、流水线工人等等很容易在工作中受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赔付医疗费和损失费。那么劳动法中对于工伤认定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定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1)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2)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3)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①用工单位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②用人单位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③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④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1、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2、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3、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4、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5、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6、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7、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1)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2)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4)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5)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2)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4)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5)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6)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1)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2)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4)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5)参加庭审;

(6)庭后和解或调解。

三、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事故证明的格式

出险人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投保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请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证人、有关方面处理情况等)

事故发生诊治经过(诊断、治疗):

投保单位盖章:

出险人签字:

时间:

标题为:证明

内容:写上时间,发生了什么意外,导致了某某(身份证号)意外受伤,

落款: 单位名称, 时间

上文对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认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办理,工伤认定还需要很多材料,事故证明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材料,事故证明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来写,专门机构盖章才能生效。对于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需要了解一些有关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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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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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6、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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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在职证明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在职证明应当写清楚认定的工伤的员工的姓名,以及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然后是该员工在公司工作了多长时间,应当写清楚起止时间以及具体的职务。最后证明时间以及盖上公司的公章。需要注意的是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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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外地租过房,可是我明天要签租房合同了。我想提前知道,与房东签合同注意事项,谢谢。
[律师回复] 租房时如果你已经看到满意的房子,这时打算跟房东签定“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你要叫房东拿房产证原件给你看,然后要他复印一份给你。
2、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3、还需注意一点,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话,签合同时要让房东亲自来签,不是不行的话,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谢谢支持!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事项如有变更,以收到书面通告为准,否则一直有效。房屋具体地址等”这样会比较保险一点的。
4、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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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证明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公司股权赠与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股权赠与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接受一有限公司的股权赠与,能否当然取得股东地位,如果不能应该怎样进行操作?
接受一人公司的股权赠与不论是完全赠与还是部分赠与都是改变了股东情况,需要到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这一点如果是想亲自办理可以直接致电工商局,他们会告诉你详细的步骤。
如果是一人公司股权全部赠与,一些法律风险还是要规避的,因为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也就失去了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意义。
以上风险请加以防范。
2、股权赠与的类型
(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
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
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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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买房子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要仔细查看房屋的结构选择适合自己生活质量并且心仪的房子,不要随意选择,以免后悔。资金准备好,无论你是全款还是贷款都要准备好适应的资金。买房子是要仔细询问好,以免交房时,发现与预想不同。签合约是要仔细阅读,必要时可以将合同拿到律师事务所让律师帮忙阅读是否维护了自己应该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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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关于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鉴于赠与合同的特点结合法律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了。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担心赠与人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依法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使得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没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赠与人不得作为赠与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侵害。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药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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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欠条格式与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四)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朋友最近因为工作原因,要跟员工签订合同,想请问律师与公司签合同组要注意什么,有哪些项个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失业证:说明你之前工作过,后来由于各种原因现在是没工作的。
二、就业证:毕业后没有工作之前去街道领的就业证,说明你现在可以去找工作了。

以上两种证是城市里才会有的,外出务工人员一般情况下都没有。有些单位会让务出务工人员开一张“外出工作许可证”,一般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乡开具的,不过现在好像都没有了。

还有一种是暂住证,指户籍不在当地的人去派出所办的证明。有些地方规定单位不能招收没有暂住证的外出务工人员。

签合同时的讲究很多,如果公司不可靠存心骗你的话真的是防不胜防。建议你签那种劳动局监制的格式化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学问很多,最主要的要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想了解一下关于发明专利代理合同应该怎么写,特别注意事项有哪些?文本格式,最好有范本更好了,谢谢?
[律师回复]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专利代理人________代为办理
名称为__________的发明创造
申请口发明专利
口实用新型专利
口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口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____(盖章或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签约风险提示:
1.订立专利代理合同时,委托人应当选择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人,且代理同一个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2人。
2.合同应当明确申请的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目前保护的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权的权利范围和性质不同,申请的程序和难易程度也不同。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程度最高、但是申请审批最为严格。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较为容易,但是权利内容则相对较少。所以委托人应当综合考虑自己的技术创新程度和申请成本进行选择。
3.专利申请程序较为复杂、历时也比较长。所以委托人应当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对专利代理人的代理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因为授权范围越宽,则专利代理人可以处置的关于委托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就越多,所以委托人在设定委托范围的时候应当谨慎。
4.关于技术保密条款的设定。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专利代理人要了解技术才能写好专利申请的相关材料,在取得专利权之前,一旦专利代理人将委托人的技术秘密泄漏出去,将严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所以委托人在订立专利代理合同的时候要以技术秘密条款的方式或者另外订立技术秘密保护合同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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