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自古代以来一直是我国的第一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发展,无论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我国对农业的投入量加大,也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取消农村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并发放地补等都是新出台的鼓励性政策。由于人员较多,故而在发放地补时,存在着漏发的情形,需要进行补发,各地的补发时间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图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黑龙江地补发放时间的相关信息。
一、黑龙江地补发放什么时候下来?
这个和地方不一样,黑龙江省玉米种植补贴和黄豆种植补贴在9月15号开始发放最迟9月底种植补贴发放完毕.玉米每小亩158元,黄豆150元。
二、什么是地补?
据了解,在近几年南京实行“以地补路”政策中,一些开发公司获得的“补偿”地块体量较小不利于成片开发,再加上开发公司本身承担了大量的市政建设任务,对这些地块也就无暇顾及,有关部门决定收回上市使其得到更好规划利用。
三、农村地补偿新政策
农村地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需要注意的是,地补与征地补偿并非属于同一种政策,只要是从事农业耕作的都可以得到地补,而征地补偿是在公民的土地被国家机关依法征收后,才能得到的补偿金额。两者的相同点是,若没有的奥补偿额,是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