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这个社会,抵押是一种担保的方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时候进行贷款都会选择用房产进行抵押,但是实际上普通老百姓对于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是不清楚的,比如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武汉房产抵押贷款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武汉房产抵押贷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招行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金额/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
二、拆迁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的,具体的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安置房的入市销售
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
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首先在这里小编需要提醒大家一下,武汉的房产抵押贷款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贷款的具体金额是根据不同的银行以及不同地方来确定的。也许还会在某些地方不懂,可以具体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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