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仲裁委一般不能进行土地确权。土地确权通常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仲裁委主要处理的是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等。它的职责侧重于解决承包经营过程中的矛盾,而非对土地权属进行确定。若涉及土地确权问题,应向相关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二、土地仲裁委有土地确权的权力吗
土地仲裁委没有土地确权的权力。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仲裁委主要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其职责侧重于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等进行仲裁裁决,并非进行土地权利的确认。所以,土地确权应找相关人民政府,而非土地仲裁委。
三、土地仲裁委的裁决在土地确权中具法律效力吗
土地仲裁委的裁决在土地确权中通常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当事人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申请仲裁,经仲裁委审理作出裁决后,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过,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仲裁程序违法等,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在未被依法撤销前,土地仲裁委的裁决在土地确权方面是有效的,可作为确定土地权益归属等的依据。
当我们了解到土地仲裁委一般不能进行土地确权,而是由政府负责土地确权事宜后,还需知晓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过程中若涉及土地权属争议该如何处理。因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虽由仲裁委处理,但权属不明确可能影响仲裁走向,此时通常要先解决权属问题才能继续仲裁。若在取得土地确权后发现土地实际面积与权证不符又该怎么解决,这也可能困扰不少人。如果你对土地仲裁、土地确权或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详细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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