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买卖从购房者交定金到购房者收房、办房产证是一个涉时较长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交付、收房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位置,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慎重对之。那么,商品房交房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而作为业主在收房时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律图小编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交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
其中包括接房时间、需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
3、验房。
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检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修理后购房者应再次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
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钥匙的交付一般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
二、业主收房时应注意些什么
1、不是必须在《收房通知书》上签字。
《收房通知书》是开发商为证明自己未交房违约(虽然从道理上说是无法证明的,但是就有有关部门认可该证明,所以业主不可不防。)而对业主的一个预先提示。 第二、在房屋交接现场,万万不可先在《房屋交接书》上签字,再收取钥匙。由于中国目前的特色,凡是发生交房纠纷的,只要业主在《房屋交接书》上签过字,即使房屋真的不那么符合交房条件,业主胜诉实为罕见。
2、交房凭证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缺少以上任何一项,业主都有权拒绝收房。但这些凭证都只需开发商单方制作就能轻而易举向业主出具,而且这些都不是证明房屋合格的关键凭证。
3、“综合验收”是建委组织对整个竣工小区的质量、设计、规划、消防、环保等各方面进行的全面检验。依法,未通过竣工综合验收的房屋不能交付。因此通过综合验收是形式上交房的关键。
4、房屋通过综合验收并不等于一定就合格。
许多案例表明,有些房屋尚未开工,就已取得政府签署的全部验收合格文件。我们无意对政府评头品足,只是提醒业主收房不能光看某些文件,最好自己亲自现场检验。因为我国尚处于很大程度上的自力救济阶段。现场检验房屋时,业主有权索取查阅房屋施工图文件。因为业主有获悉房屋真实状况的知情权。没有施工图作参照,是无法得知房屋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国家批准的标准,房屋的实际状况是否与应当状况一致。施工图文件可以向开发商索取也可向物业公司索取(开发商应当将有关图纸交存物业)。
5、收房时应当索要盖有维修基金窗口专用章的《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和盖有契税收入财务专用章的《契税完税证》,并应在合理期限内取得。如果开发商未将维修基金和契税上缴政府有关部门,则无法取得以上两项凭证,那么业主面临的将是无法取得产权证。
在实践中,有些购房者在收房入住后不久,就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漏水等等。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可以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了的,您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至于商品房交房的程序是怎样的,上文中也做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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