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行为之所以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主要是因为侵犯了法律保护的一些法益,而对于这样的行为,同时情节比较严重或者数额比较大,所以最终才被认定构成了犯罪。而《刑法》中规定的不同犯罪侵害的法益不太一样,那其中受贿罪侵害的法益是什么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受贿罪侵害的法益是什么
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即职务的廉洁性。
二、什么是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两者的立案标准不同。前者的立案标准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后者的立案标准为,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毕竟很多时候受贿都是帮助他人谋取了非法利益。而在司法实践中,单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领导决定形成的,只要该领导者决定后实施的受贿行为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并且非法利益也归单位,就应认定为单位受贿罪。如果是单位成员(主要是领导)假借单位名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但把财物占为己有的,则应按个人受贿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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