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级工伤享有多项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外,还可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康复待遇等,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二、工伤四级伤残能享受怎样的护理待遇
工伤四级伤残护理待遇需依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自理障碍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
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此外,工伤四级本身,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及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等待遇。
三、工伤四级伤残护理费用支付责任如何界定
工伤四级伤残护理费用支付责任界定如下: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三个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前提是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护理费等工伤待遇,均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当我们了解了四级工伤享有多项待遇,比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2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保留劳动关系按月发75%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等情况后,后续还有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的这些待遇又该由谁来承担。这些问题对于四级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来说十分重要。如果你在这些相关问题上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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