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首先,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经认定为工伤后,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按照相关法规计算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3.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单位支付。若单位拒不支付赔偿,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厂关闭后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厂关闭后工伤赔偿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执行。
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 - 27个月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 90%。
五级、六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16 - 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 - 70%,并缴纳社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7 - 1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由单位支付全部赔偿。
三、厂关闭后工伤未获赔偿该如何维权
厂关闭后工伤未获赔偿,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首先,确认是否已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若未完成,尽快在规定时效内申请。若已完成,可查询工厂关闭后是否有资产清算。若有,依据《企业破产法》,工伤赔偿作为职工债权优先受偿,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若工厂未依法清算就注销,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要求股东、董事等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借助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了解了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处理方式后,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准备不齐全怎么办,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满意能否申请再次鉴定。这些问题都与工伤赔偿紧密相关。如果你在申请工伤认定、计算赔偿数额或者处理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等方面还有疑问,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为你在工伤维权路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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