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职材料不全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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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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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入职须提交相应的证件或个人资料,是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并为员工建立相应社会保险的必要工作程序,员工应按用人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提交。

公司入职材料不全怎么办?

新员工入职的时候是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的,关于这些材料具体包括哪些小编在下文当中已经为大家列举出来了,那么关于员工入职问题有时候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手材料不全,到底公司入职材料不全怎么办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入职所需材料有哪些

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或因为工作流程、或因为时间精力问题而忽视,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需要用到材料时又因为临时向员工索要而误事,甚至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一般员工入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员工提供的材料一般都用于哪些方面呢?下面我来分开介绍: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

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于档案建立。

5、银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让员工手抄一遍银行卡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再次复印时,可能因为复印件墨粉的问题导致银行卡号码看不清。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这个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财务、安保、物品管理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不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员,因为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和书写无犯罪记录声明。

7、入职前声明:主要声明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和商业机密,不将原单位或第三方商业机密带入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等。

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间谍。

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材料,建议写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写时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健康的身体条件是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一入职就各种病假产假甚至猝死等。

10、岗位责任告知书:主要用于后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评估和避免因工作内容、职责不清导致的劳动纠纷

11、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数较少,主要用于公积金贷款等,但是关键时刻,特别是寄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讯地址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搬家未告知单位)时就很有用。

12、担保人文件:和无犯罪记录声明配套使用,或者一些涉及到财务的岗位须要提供,之前我们有客户的员工,挪用公款后联系不上员工,即使报警,处理起来也费时费力,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小时,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13、其他:如员工原单位继续给员工购买社保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社保是强制的,不要幻想员工自己写书面的放弃材料有用,但是社保政策规定社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有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单位就不需要购买)。

二、入职时材料不全怎么办

如果因为入职材料不全,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入职材料不全怎么办的相关资料,关于入职材料问题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入职材料不全的话,是不能顺利入职的,所以小编在这儿要提醒大家在入职的时候一定要带好相关中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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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材料不全该怎么办?
如果因为入职材料不全,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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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伪造入职材料犯法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提供相关的学历和履历应聘和入职的时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诚信真实都是其中重要的要求之一。俗话是,不是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企业招聘和应聘者应聘都应该遵循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伪造入职材料犯法吗,又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今天,为您一一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bo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利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利用虚假的学历、履历足以使用人单位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实,侵害了用人单位意思自治的权利。用人单位可单纯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与履历的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并可就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虚假学历及履历应造成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2、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学历、履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确认无效后,其效力自订立起归于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则可以将双方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无可变更可撤销之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仅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和履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通读上文,我们对于文章提出的问题已经可以作出笃定准确的答复。伪造入职材料犯法,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轻则合同无效,与供职单位解除合同关系,也即是被开除,简历上也添上了一笔污点,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进行虚假的应聘行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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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材料都有什么东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双面复印)4份;
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提供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卡号(或帐号)并签名;
4、无社保卡的需提交社保照相回执和20元办卡费用(代社保局收);有社保卡的提供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复印件1份;其他技术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一张粘贴在信息表上,三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
7、体检证明原件(体检日期须在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限内的健康证原件;
8、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原件;
9、原单位离职证明;
10、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集相关文件
身份证是用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凭证,其复印件是就业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另外部分企业较特殊,也要求员工提供学历毕业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2、工作证件办理
工作证件(工牌)是作为公司人员的凭证之一。一般工牌分为:临时工牌、上岗证、正式工牌等。工牌包括的内容一般有:公司logo、公司名称、行政盖章(多数盖在员工照片上)、员工姓名/职位/工号等。
3、员工手册须知
员工手册是公司规范员工行为举止的框条,员工熟知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减少更多不必要的错误或处罚,对企业则提供更大的方便,间接中达到互利的效果。
4、安全手册须知
安全手册内容主要包括各种可能性发生的危及生命的情况以及一般应对/逃生方法。例如“各种紧急电话号码” “灭火器如何使用” “公司逃生路线平面图”等。熟知安全手册有利于防患于未然。
5、签录保密/其他协议
保密协议是受雇方工作上涉及到雇方机密的,要保证不外漏相关事宜,否则对雇方造成利益损害的,受雇方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个别企业有其他要求的则还需签写其他协议书/承诺书。
6、办公环境引导与储物柜等安排
新员工到达新的工作环境,对公司事物、事务、人员都是陌生的。人事有必要引领其认识认知内部人际。另外,个人办公位置与个人物品储存处等安排也是需要用心安排的。
新员工入职所需要的入职材料一般有哪些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一般来说,员工入职时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发放工资时需要的银行卡等等,但不同的企业对入职材料的要求会有一定的区别,如果可以提前了解所需要的入职资料和入职手续,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就可以更加从容了。
拿走入职材料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其他方面:
1、这些资料是否仅属于你所在的公司所独有,其他公司绝无仅有
2、离职员工是否带走公司技术资料到了同行企业里
3、这些资料是否在同行企业发挥了效益
4、带走材料是否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5、是否申请了专利
6、员工离职之前是否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竞业限制金额
二、员工入职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相片4张;
4、职称证或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上家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6、健康证明。
三、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入职材料都包括什么东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双面复印)4份;
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提供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卡号(或帐号)并签名;
4、无社保卡的需提交社保照相回执和20元办卡费用(代社保局收);有社保卡的提供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复印件1份;其他技术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一张粘贴在信息表上,三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
7、体检证明原件(体检日期须在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限内的健康证原件;
8、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原件;
9、原单位离职证明;
10、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集相关文件
身份证是用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凭证,其复印件是就业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另外部分企业较特殊,也要求员工提供学历毕业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2、工作证件办理
工作证件(工牌)是作为公司人员的凭证之一。一般工牌分为:临时工牌、上岗证、正式工牌等。工牌包括的内容一般有:公司logo、公司名称、行政盖章(多数盖在员工照片上)、员工姓名/职位/工号等。
3、员工手册须知
员工手册是公司规范员工行为举止的框条,员工熟知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减少更多不必要的错误或处罚,对企业则提供更大的方便,间接中达到互利的效果。
4、安全手册须知
安全手册内容主要包括各种可能性发生的危及生命的情况以及一般应对/逃生方法。例如“各种紧急电话号码” “灭火器如何使用” “公司逃生路线平面图”等。熟知安全手册有利于防患于未然。
5、签录保密/其他协议
保密协议是受雇方工作上涉及到雇方机密的,要保证不外漏相关事宜,否则对雇方造成利益损害的,受雇方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个别企业有其他要求的则还需签写其他协议书/承诺书。
6、办公环境引导与储物柜等安排
新员工到达新的工作环境,对公司事物、事务、人员都是陌生的。人事有必要引领其认识认知内部人际。另外,个人办公位置与个人物品储存处等安排也是需要用心安排的。
新员工入职所需要的入职材料一般有哪些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一般来说,员工入职时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发放工资时需要的银行卡等等,但不同的企业对入职材料的要求会有一定的区别,如果可以提前了解所需要的入职资料和入职手续,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就可以更加从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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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材料不全怎么办
如果因为入职材料不全,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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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办理入职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办理入职要准备哪些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
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于档案建立。
5、银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让员工手抄一遍银行卡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再次复印时,可能因为复印件墨粉的问题导致银行卡号码看不清。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这个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财务、安保、物品管理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不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员,因为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和书写无犯罪记录声明。
7、入职前声明:主要声明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和商业机密,不将原单位或第三方商业机密带入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等。
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
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材料,建议写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写时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健康的身体条件是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一入职就各种病假、产假甚至猝死等。
10、岗位责任告知书:主要用于后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评估和避免因工作内容、职责不清导致的劳动纠纷。1
1、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数较少,主要用于公积金贷款等,但是关键时刻,特别是寄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讯地址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搬家未告知单位)时就很有用。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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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材料都包含哪些东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双面复印)4份;
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提供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卡号(或帐号)并签名;
4、无社保卡的需提交社保照相回执和20元办卡费用(代社保局收);有社保卡的提供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复印件1份;其他技术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一张粘贴在信息表上,三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
7、体检证明原件(体检日期须在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限内的健康证原件;
8、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原件;
9、原单位离职证明;
10、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集相关文件
身份证是用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凭证,其复印件是就业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另外部分企业较特殊,也要求员工提供学历毕业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2、工作证件办理
工作证件(工牌)是作为公司人员的凭证之一。一般工牌分为:临时工牌、上岗证、正式工牌等。工牌包括的内容一般有:公司logo、公司名称、行政盖章(多数盖在员工照片上)、员工姓名/职位/工号等。
3、员工手册须知
员工手册是公司规范员工行为举止的框条,员工熟知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减少更多不必要的错误或处罚,对企业则提供更大的方便,间接中达到互利的效果。
4、安全手册须知
安全手册内容主要包括各种可能性发生的危及生命的情况以及一般应对/逃生方法。例如“各种紧急电话号码” “灭火器如何使用” “公司逃生路线平面图”等。熟知安全手册有利于防患于未然。
5、签录保密/其他协议
保密协议是受雇方工作上涉及到雇方机密的,要保证不外漏相关事宜,否则对雇方造成利益损害的,受雇方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个别企业有其他要求的则还需签写其他协议书/承诺书。
6、办公环境引导与储物柜等安排
新员工到达新的工作环境,对公司事物、事务、人员都是陌生的。人事有必要引领其认识认知内部人际。另外,个人办公位置与个人物品储存处等安排也是需要用心安排的。
新员工入职所需要的入职材料一般有哪些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一般来说,员工入职时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发放工资时需要的银行卡等等,但不同的企业对入职材料的要求会有一定的区别,如果可以提前了解所需要的入职资料和入职手续,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就可以更加从容了。
入职材料伪造的法律效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提供相关的学历和履历应聘和入职的时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诚信真实都是其中重要的要求之一。俗话是,不是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企业招聘和应聘者应聘都应该遵循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伪造入职材料犯法吗,又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今天,为您一一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bo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利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利用虚假的学历、履历足以使用人单位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实,侵害了用人单位意思自治的权利。用人单位可单纯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与履历的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并可就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虚假学历及履历应造成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2、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学历、履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确认无效后,其效力自订立起归于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则可以将双方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无可变更可撤销之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仅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和履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通读上文,我们对于文章提出的问题已经可以作出笃定准确的答复。伪造入职材料犯法,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轻则合同无效,与供职单位解除合同关系,也即是被开除,简历上也添上了一笔污点,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进行虚假的应聘行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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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入职材料不全怎么办
员工入职须提交相应的证件或个人资料,是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并为员工建立相应社会保险的必要工作程序,员工应按用人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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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假造入职材料违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提供相关的学历和履历应聘和入职的时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诚信真实都是其中重要的要求之一。俗话是,不是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企业招聘和应聘者应聘都应该遵循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伪造入职材料犯法吗,又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今天,为您一一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bo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利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利用虚假的学历、履历足以使用人单位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实,侵害了用人单位意思自治的权利。用人单位可单纯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与履历的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并可就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虚假学历及履历应造成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2、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学历、履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确认无效后,其效力自订立起归于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则可以将双方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无可变更可撤销之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仅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和履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通读上文,我们对于文章提出的问题已经可以作出笃定准确的答复。伪造入职材料犯法,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轻则合同无效,与供职单位解除合同关系,也即是被开除,简历上也添上了一笔污点,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进行虚假的应聘行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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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入职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应届生入职资料: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
二、其他注意事项: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找到工作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可以在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吗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则是违法的。入职30日单位须给其参保。按照规定,无论本市户籍职工还是非本市户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除了生育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3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此外,还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深户人员)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费。各险种缴费比例。不少毕业生都知道单位必须给自己参加“五险”,但对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到底是多少并不清楚。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和13%。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22440元、“下线”为2130元。关于根据相关规定应届生入职需要哪些资料这个问题,对于他们来说十分的重要,因为这是入职工作的第一件事情,也是工作的前提,包括一寸的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是必须要携带的,最后还有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以及体检合格的证明。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应届生入职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应届生入职资料: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
二、其他注意事项: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找到工作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可以在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吗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则是违法的。入职30日单位须给其参保。按照规定,无论本市户籍职工还是非本市户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除了生育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3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此外,还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深户人员)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费。各险种缴费比例。不少毕业生都知道单位必须给自己参加“五险”,但对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到底是多少并不清楚。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和13%。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22440元、“下线”为2130元。关于根据相关规定应届生入职需要哪些资料这个问题,对于他们来说十分的重要,因为这是入职工作的第一件事情,也是工作的前提,包括一寸的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是必须要携带的,最后还有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以及体检合格的证明。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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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2、一寸免冠照片3张。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7、体检合格证明。8、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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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伪造入职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提供相关的学历和履历应聘和入职的时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诚信真实都是其中重要的要求之一。俗话是,不是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企业招聘和应聘者应聘都应该遵循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伪造入职材料犯法吗,又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今天,为您一一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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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虚假学历及履历应造成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2、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学历、履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确认无效后,其效力自订立起归于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则可以将双方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无可变更可撤销之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仅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和履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通读上文,我们对于文章提出的问题已经可以作出笃定准确的答复。伪造入职材料犯法,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轻则合同无效,与供职单位解除合同关系,也即是被开除,简历上也添上了一笔污点,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进行虚假的应聘行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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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造入职材料会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提供相关的学历和履历应聘和入职的时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诚信真实都是其中重要的要求之一。俗话是,不是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企业招聘和应聘者应聘都应该遵循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伪造入职材料犯法吗,又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今天,为您一一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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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虚假学历及履历应造成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2、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学历、履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确认无效后,其效力自订立起归于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则可以将双方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无可变更可撤销之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仅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和履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通读上文,我们对于文章提出的问题已经可以作出笃定准确的答复。伪造入职材料犯法,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轻则合同无效,与供职单位解除合同关系,也即是被开除,简历上也添上了一笔污点,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进行虚假的应聘行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假发入职材料有什么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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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bo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利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利用虚假的学历、履历足以使用人单位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实,侵害了用人单位意思自治的权利。用人单位可单纯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与履历的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并可就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虚假学历及履历应造成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2、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学历、履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确认无效后,其效力自订立起归于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则可以将双方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无可变更可撤销之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仅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和履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通读上文,我们对于文章提出的问题已经可以作出笃定准确的答复。伪造入职材料犯法,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轻则合同无效,与供职单位解除合同关系,也即是被开除,简历上也添上了一笔污点,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进行虚假的应聘行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应届生入职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应届生入职资料: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
二、其他注意事项: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找到工作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可以在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吗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则是违法的。入职30日单位须给其参保。按照规定,无论本市户籍职工还是非本市户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除了生育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3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此外,还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深户人员)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费。各险种缴费比例。不少毕业生都知道单位必须给自己参加“五险”,但对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到底是多少并不清楚。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和13%。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22440元、“下线”为2130元。关于根据相关规定应届生入职需要哪些资料这个问题,对于他们来说十分的重要,因为这是入职工作的第一件事情,也是工作的前提,包括一寸的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是必须要携带的,最后还有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以及体检合格的证明。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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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材料补齐提交哪些材料?
1、填写员工登记表2份。2、1张1寸照片。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复印件。4、学历证书。5、个人简历。6、与专业或岗位相关证书复印件。7、离职证明书。8、《劳动合同》《安全驾驶协议》《保密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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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入职虚假材料公司可以解雇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家更加关注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每个公司的条款,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呢我们来关注下相关内容。
一、入职提供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
首先看你单位对提供虚假信息是如何定义,及规定的。
其次,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
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填写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40条41条约定情形解除)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是可以解雇的,因为每个公司在应聘的时候都会填写应聘表,上面会注明如果内容不属实公司是可以进行处理的,当然公司具体如何处理还是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也可能因为员工具有良好的能力公司从轻处罚,所以解雇并不是一定的,还需要具体看公司如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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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证明上写入入职时虚假材料,公司可以解雇员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家更加关注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每个公司的条款,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呢我们来关注下相关内容。
一、入职提供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
首先看你单位对提供虚假信息是如何定义,及规定的。
其次,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
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填写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40条41条约定情形解除)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是可以解雇的,因为每个公司在应聘的时候都会填写应聘表,上面会注明如果内容不属实公司是可以进行处理的,当然公司具体如何处理还是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也可能因为员工具有良好的能力公司从轻处罚,所以解雇并不是一定的,还需要具体看公司如何决定。
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怎么解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家更加关注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每个公司的条款,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呢我们来关注下相关内容。
一、入职提供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
首先看你单位对提供虚假信息是如何定义,及规定的。
其次,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
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填写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40条41条约定情形解除)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是可以解雇的,因为每个公司在应聘的时候都会填写应聘表,上面会注明如果内容不属实公司是可以进行处理的,当然公司具体如何处理还是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也可能因为员工具有良好的能力公司从轻处罚,所以解雇并不是一定的,还需要具体看公司如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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