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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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虽然大多数土地的使用权都归于国家,但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公民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法。但是虽然土地转让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依旧有不少民事主体,不知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所以律图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1、出售;

2、交换;

3、赠与;

4、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5、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

6、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7、以房地产抵债的;

8、其他(继承)。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在实施土地买卖行为之后,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税额的。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并非所有的方式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转土地之前,需要确定自己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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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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