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人员劳动关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1、劳务关系说 此种观点认为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就不能成为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说 此种观点认为法定退休年龄并非最高就业年龄,达到退休年龄不意味着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因此,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ArticleTitle}

退休人员再就业以后的劳动关系问题,一直到目前为止法律上没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所以也才因为用人单位招聘超龄人员而引发的针对劳动关系确认的问题是存在着较大争议的。可实际上社会生活当中到了国家退休年龄以后,又重新寻找新的工作的人员还是比较多的。这部分人群其实就非常的关心,超龄人员劳动关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超龄人员劳动关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超龄劳动者再就业之法律关系的主要观点 现阶段,我国学术界及实务界对超龄劳动者再就业的法律关系存有五种不同的认识。

(一)劳务关系

此种观点认为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就不能成为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因为,超龄劳动者已达到国 家强制退出劳动过程的年龄,从法律上已丧失了成为“劳动者”的资格。

(二)劳动关系说

此种观点认为法定退休年龄并非最高就业年龄,达到退休年龄不意味着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因此,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其理由也言之凿凿:一则公民的劳动权是伴随其终身的,只要有劳动能力,就有劳动的权利,这与法定退休年龄并不矛盾。二则退休人员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劳动、发挥余热,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赋予的一种基本权利。既然如此,退休人员自愿被返聘重新劳动,何以断言“法律就视他们为丧失劳动能力”

(三)非法用工

该说认为,招用超龄劳动关系已丧失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故其与童工一样,已经构成限制劳 动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应当同样属于“非法用工”关系。不过,该说进一步认为,将超龄劳动者就业认定为非法用工关系并不影响其权利保护,其依然受到诸如同工同酬工伤保险、职业安全等倾斜保护。但是,由于构成非法用工,超龄劳动者在涉及退休制度的权利方面将有所减损,如减少或者暂停领取养老保险金等。

(四)社保待遇挂钩说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处理超龄劳动者再就业问题的新模式:“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反之,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劳务关系处理。”显然,这种以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分水岭的做法,源自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的理解,权称其为“社保待遇挂钩说”,但究其实质,仍然源自“劳务关系”说,只不过将“超龄”的标准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替代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已。

(五)特殊劳动关系说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特殊劳动关系是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

退休人员作为“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的劳动者”,其再就业形成特殊劳动关系,应当参照执行以下劳动标准:

(1)工作时间规定;

(2)劳动保护规定;

(3)最低 工资规定。

这一招用超龄劳动关系的处理模式跳出了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将超龄劳动者的再就业视为介于标准劳动关系与民事劳务关系之间的中间状态予以处理,既考虑到这一社会关系的人身性、隶属性而加以倾斜保护,又兼顾到社会的承受度和利益的平衡性,其价值颇值得研究。

在我国的主要的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法规当中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我国各地在解决超龄人员劳动关系争议的时候也不太相同。大多数地区都认为超龄人员实际上是属于劳务关系,但也有个别地区认为,企业雇用一些已经达到退休年纪的劳动者是属于非法用工,劳动者和公司的某些利益根本就得不到保护。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超龄人员劳动关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42****8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0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2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超龄员工怎么确定劳务关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超龄员工怎么确定劳务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问题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超龄人员社保如何补缴
[律师回复] 对于超龄人员社保如何补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2、由于工作变动,或者灵活就业者等自己缴费的个人原因,耽误了缴费时间,到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岁数时,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被视作“超龄人员”,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3、达到退休年龄时,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自愿申请继续缴费,补齐年限后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延期缴费达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缴费年限的,则可以将所剩的年限保费一次性补齐,然后开始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超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超龄人员参保向前补缴时以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20%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补缴对应年份的缴费指数为0.
6,个人账户规模为补缴对应年份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6年6月30日前为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8%,补缴基数8%与记账基数8%之间的差额部分在退休时与个人账户储存额一并参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此前已按相关政策参保的同类人员,若本人自愿也可按此办理。另外,所有新增退休人员缴纳退管活动经费后,持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及开卡手续、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新参保人员缴费确认表》和《新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到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分中心拨付科办理退休新增,缴费次月起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员工超年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员工超过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这里的“超年龄”可以理解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相关法律规范明明确规定了,若是职员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劳动关系就自动终止了,即使后期与单位与退休者由建立了雇佣关系,此时双方存在的也是劳务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超龄人工作中死亡能否认定工伤,超龄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律师回复]
一、超龄工人工作中死亡能否认定工伤超龄农民工一般指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据统计,我国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他们的人数应该超过4600万。而在2010年,我国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比仅为12.9%。由此可见,超龄农民工数量的比例也会不断上升。2010年,最高人民行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二、“超龄”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龄工人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使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也要终止。不过,2010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法官意见:在法律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的处理原则应该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均衡双方的利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导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发展。因此,可按特殊用工关系处理,其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等参照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超过退休年龄是否有劳动关系
[律师回复] 按照规定只要超过退休年龄的,一律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所以只能自己承担了。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退休返聘的缺点 ( 1)稳定性较差。由于退休人员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们对于工作收入的依赖较低,企业一有风吹草动、形势不妙,就会人心思动,退回家里颐养天年。缺少与企业同甘共苦的奋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 2)退休返聘人员大多由于年龄、精力上的原因,难以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工作时间也相对较短,很难根据企业的要求或临时性的工作要求,作经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 3)退休返聘人员一般创新能力比较差,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会固化他们的思维,限制了他们的思维,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一般不宜做创新性工作。退休返聘人员在需求上与一般的人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他们强烈地需求获得尊重。中国是一个敬老的社会,这种社会文化使得退休返聘人员认为他们应该获得尊重,他们已习惯于别人尊重的眼光和礼敬的态度,一旦周围的环境发现了变化,他们感到没有被尊重,就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进而影响工作情绪。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问题劳动仲裁管吗
在现实中,对于达到退休年龄且因工伤而陷入困境的劳动者,劳动仲裁部门往往不予立案,因为法律关系不再被视为劳动关系。然而,对于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即使超龄,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时,部分地区的劳动仲裁机构仍可能受理申诉并立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龄29年工资的问题
按工龄 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否存在超时效问题
我国法律为民事权益设诉讼时效原则,确立劳动关系时则需遵守三年有效期。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逾二十年通常不再受保护,但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部分请求权如财产保护、返还不动产权益、抚养赡养费用等不受时效限制。任何修订仍须遵循相应时效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超龄人员劳动关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