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2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89人
专家导读 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第48天内提起诉讼,加处罚款应自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后开始计算。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48天后提起诉讼,由于加息罚款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最高额,因此应按加处罚款的最高额计算。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当中如果有违法行为的话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额,但是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我们所受到的处罚是不一样的,所以说针对不一样的违法行为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也是不尽相同的,下面就跟小编来看看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吧。

一、对加处罚款的最高额的限制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二、对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进行限制

《关于行政处罚的加处罚款在诉讼期间应否计算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加处的罚款属于执行罚,在诉讼期间不应计算。”

加处罚款应区分两种情况进行计算:

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第48天内提起诉讼,加处罚款应自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后开始计算。即中断对加处罚款的计算,之前计算的数额一并归于消灭,加处罚款自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后重新开始计算。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样应当遵守加处罚款中断的计算方式。

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48天后提起诉讼,由于加息罚款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最高额,因此应按加处罚款的最高额计算。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惩罚和制裁。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是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设定行政处罚所要追求的目的。要达到法律的目的,必须做到违法行为人所收到的行政处罚与其过错大小相一致,如果过错很大却给予很轻的行政处罚,就起不到法律的威慑作用;如果给予过错很小的违法行为人很重的行政处罚,就有可能使其对社会产生报复心理,亦起不到防止、纠正违法行为的作用。

行政处罚不相称,无法达到法律所追求的目的。行政处罚加处罚款属于执行罚的性质,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罚的目的并不是罚款,而是通过缴纳一定金钱的方式,间接促使行政相对人尽快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如果行政机关所确定的执行罚款数额超过了被处罚人的承受能力,或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明显不相称,被处罚人不但不会及时履行行政处罚所设定的义务,还有可能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抵制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这将无法实现设立执行罚所要达到的目的,同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新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在诉讼期间内,当事人已经缴纳了本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等客观原因,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经局领导审批同意或经集体讨论后,对当事人予以减免加处罚款。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相关资料,不管是行政处罚当中的罚款也好还是其他处罚方式的罚款金额也好,计算方式都是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变化的,所以说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在生活当中面临其它问题亦是如此。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76****2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8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3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3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法为: 按每日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累加,但总额不得超出原罚款金额。 若当事人获准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此规定确保罚款计算的精确性与合法性,维护行政处罚的公正与效率。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如何计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如何计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怎样计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怎样计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元旦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律师回复]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公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怎样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3、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加班费计算基数。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二、怎样计算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月、日小时工资标准之间换算公式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0.92天小时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167.4小时或日工资标准÷8小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加收罚款如何计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处罚加收罚款如何计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加班费的正确计算方式
[律师回复] 加班费的正确计算方式: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解读:
1、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20.92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
2、月均工作日根据11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20.83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的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紧密。
3、明确了11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21.75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计薪天数”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此概念与薪酬计算规则联系紧密。
4、综上,HR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使HR的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加收罚款怎样计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处罚加收罚款怎样计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