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大病,但有时候疾病却不期而至。当员工患上大病,可能会因为治疗和康复需要较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面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时候员工心里肯定犯嘀咕,自己本来就被病痛折磨,要是再没了经济来源可咋办,用人单位到底该给自己怎样的补偿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了解法定医疗期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医疗期;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不同工作年限对应不同医疗期,从六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比如小李在外面工作了八年,到现在的单位工作了三年,那他的医疗期就是三个月。
二、医疗期满解除合同的补偿
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小张在单位工作了四年零八个月,他的月工资是五千元,那单位应支付给他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两万五千元。同时,还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协商解决的要点
员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在协商时,员工要明确自己应得的补偿项目和金额,准备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以证明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情况。比如小王和单位协商时,就拿出了详细的病历和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让单位清楚了解他的病情和治疗所需时间。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病历等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和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小赵和单位协商补偿无果后,就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公正的裁决。
大病解除劳动合同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社保断缴影响医疗报销,经济补偿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患病员工的生活雪上加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员工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员工就能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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