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骨折是现实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类工伤,当然它也是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只有鉴定出它属于几级工伤,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补偿,毕竟不同等级的工伤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工伤鉴定手指骨折究竟属于几级工伤呢?请看下面介绍。
一、工伤鉴定手指骨折是几级工伤
骨折如果没有后遗病症的话,是典型的十级工伤。
二、工伤鉴定手指骨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级别,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因此,工伤鉴定手指骨折是属于十级工伤,十级工伤是所有工伤中最低的,它的赔偿标准相应也较低,不过大家一定要注意,手指骨折后,一定要及时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后期伤情有重大变化,还可以申请复查鉴定,至于鉴定费用,一般来讲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如果购买了社会保险,则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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