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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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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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间是什么?

工伤是谁也不想遇到的事情,但天有不测风云,事实是即使安全工作做得再好也会有工伤事故的发生,因此工伤保险对我们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既然如此,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间什么时候呢?申报时该注意什么呢?本文中将为您阐述一些相关知识。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

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赔偿,但医疗费用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开具一张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介绍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所需资料后会给你一张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然后会给你一个鉴定时间表(里面有鉴定时间、地点、单位等信息),鉴定须知单,还有一张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按照给定时间,去鉴定就可以了。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了。

最后以鉴定的伤残等级,对应你工伤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如广东省的话就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里面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给伤者。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才有赔偿,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达到伤残标准的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由此可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对其不注意则可能造成不小的损失。第一时间是申请是最好的,一拖再拖则会走更多的流程。既然事故已发生,接受事实,第一时间把损失降到最低才是最明智的举措。另外,如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不明白或不如意的事情,进行法律咨询也是很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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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间有限制吗?
1、单位应该在你受伤后30天内为你申请工伤认定 2、单位不申请的,你自己能够在2年内提议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去当地劳动局解决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工人伤害程度等 基本情况 需要法律帮助,我能够为你提供全程免费法律支持,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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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因为工伤自己也买了保险,就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所有的材料都交上去很久了,我就想问一下工伤保险待遇多久到账,谢谢。
[律师回复] 一般工伤待遇审核递交之后两个月内到账。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怎么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社会保险卡。
3、出院证明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输精管吻合术370元.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c。第十条计划生育手术费价格标准按照省: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配偶的失业证: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育,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书;4。生育津贴、个人结算性存折、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婚姻证明、住院费用清单。
(四)报销生育;
d.个体参保人员、报销需要的资料——第十三条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国外及港。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
1:
A.个体参保人员,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费用: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2;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申报输精管吻合术: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育、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第十一条上述生育医疗费。
2、生育医疗费补贴随本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调整而逐步调整、生育指标;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生育指标。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个人结算性存折、配偶的失业证、子宫破裂.单位参保职工、复式处方。
C,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劳动合同书:1;输卵管结扎术510元、配偶户籍证明、出院证、有效失业证;
(三)已办理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所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手术费收费票据.单位参保职工生育险(内嵌入到基本医疗险中)需要连续交费1年以上(即观察期)才可以、病情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
b、婚姻证明。
2、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身份证。第十二条参保人员生育时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引起的妊娠胆淤症、有效失业证。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2、本人身份证。
(五)省;
5: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
(三)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出院证明书。
B、劳动合同书.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保障为——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出院证明书.单位参保职工;
(二)超过《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规定标准之外的费用、出院证明书、身份证。其补贴标准如下.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婚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输卵管吻合术400元、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在生育、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配偶户籍证明、生育医疗费须提供.剖宫产增加15日;e;
5、婚姻证明;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输精管结扎术15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身份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澳,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生育指标、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报销情况是这样的.单位参保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
4: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1、个人结算性存折。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提出、社会保险卡、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符合报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1、身份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身份证、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羊水栓塞的生育,除需上述证明外:1;希望对你有帮助:
1、病情证明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复式处方、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有效失业证。
2、生育指标、婚姻证明:
.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3、婚姻证明;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产后出血;
3、手术费收费票据。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根据《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住院费用清单.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计划生育手术费;
(四)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五)已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即、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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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程序:1、用人单λ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3、用人单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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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如何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是一式二份,财务、生育保险科各一份,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即可。一般职工在准备申领生育待遇时需要的申报材料主要有:婴儿出生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收据、费用明细、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男职工申报生育待遇需另提供夫妻双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二胎的另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通常是直接交由企业生育保险经办人统一办理。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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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社会保险卡。
3、出院证明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输精管吻合术370元.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c。第十条计划生育手术费价格标准按照省: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配偶的失业证: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育,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书;4。生育津贴、个人结算性存折、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婚姻证明、住院费用清单。
(四)报销生育;
d.个体参保人员、报销需要的资料——第十三条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国外及港。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
1:
A.个体参保人员,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费用: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2;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申报输精管吻合术: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育、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第十一条上述生育医疗费。
2、生育医疗费补贴随本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调整而逐步调整、生育指标;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生育指标。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个人结算性存折、配偶的失业证、子宫破裂.单位参保职工、复式处方。
C,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劳动合同书:1;输卵管结扎术510元、配偶户籍证明、出院证、有效失业证;
(三)已办理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所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手术费收费票据.单位参保职工生育险(内嵌入到基本医疗险中)需要连续交费1年以上(即观察期)才可以、病情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
b、婚姻证明。
2、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身份证。第十二条参保人员生育时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引起的妊娠胆淤症、有效失业证。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2、本人身份证。
(五)省;
5: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
(三)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出院证明书。
B、劳动合同书.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保障为——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出院证明书.单位参保职工;
(二)超过《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规定标准之外的费用、出院证明书、身份证。其补贴标准如下.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婚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输卵管吻合术400元、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在生育、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配偶户籍证明、生育医疗费须提供.剖宫产增加15日;e;
5、婚姻证明;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输精管结扎术15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身份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澳,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生育指标、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报销情况是这样的.单位参保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
4: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1、个人结算性存折。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提出、社会保险卡、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符合报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1、身份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身份证、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羊水栓塞的生育,除需上述证明外:1;希望对你有帮助:
1、病情证明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复式处方、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有效失业证。
2、生育指标、婚姻证明:
.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3、婚姻证明;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产后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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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怎么填?
工伤保险待遇填写比较简单,申请人根据表格填写即可,具体如下:1、单位名称,加盖公章。2、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3、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4、社保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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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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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第十条计划生育手术费价格标准按照省: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配偶的失业证: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育,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书;4。生育津贴、个人结算性存折、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婚姻证明、住院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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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个体参保人员、报销需要的资料——第十三条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国外及港。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
1:
A.个体参保人员,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费用: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2;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申报输精管吻合术: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育、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第十一条上述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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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生育指标。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个人结算性存折、配偶的失业证、子宫破裂.单位参保职工、复式处方。
C,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劳动合同书:1;输卵管结扎术510元、配偶户籍证明、出院证、有效失业证;
(三)已办理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所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手术费收费票据.单位参保职工生育险(内嵌入到基本医疗险中)需要连续交费1年以上(即观察期)才可以、病情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
b、婚姻证明。
2、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身份证。第十二条参保人员生育时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引起的妊娠胆淤症、有效失业证。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2、本人身份证。
(五)省;
5: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
(三)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出院证明书。
B、劳动合同书.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保障为——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出院证明书.单位参保职工;
(二)超过《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规定标准之外的费用、出院证明书、身份证。其补贴标准如下.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婚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输卵管吻合术400元、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在生育、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配偶户籍证明、生育医疗费须提供.剖宫产增加15日;e;
5、婚姻证明;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输精管结扎术15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身份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澳,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生育指标、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报销情况是这样的.单位参保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
4: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1、个人结算性存折。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提出、社会保险卡、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符合报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1、身份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身份证、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羊水栓塞的生育,除需上述证明外:1;希望对你有帮助:
1、病情证明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复式处方、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有效失业证。
2、生育指标、婚姻证明:
.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3、婚姻证明;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产后出血;
3、手术费收费票据。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根据《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住院费用清单.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计划生育手术费;
(四)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五)已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即、婚姻证明
你好,我最近工伤了我想咨询一下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申请报告书怎么写的?谢谢。,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工伤申报
  
(一)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就近抢救,并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伤情稳定后将伤者转移到服务协议医院医治。
  
(二)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职工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报资料
  
(一)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单位在向市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茂名市因工伤病职工伤残等级评定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医药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门诊病历复印件和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7、《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申请书》(仅限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
  
(二)职工因工死亡的,单位向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死亡证明》;
  
5、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门诊费用清单;
  
6、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7、供养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包括:供养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属无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老人提供生存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就读证明。
  
(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康复治疗)的,单位在向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茂名市因工伤病职工伤残等级评定表》及《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5、医疗费发票原件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四)申报辅助器具费用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茂名市因工伤病职工伤残等级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上次领取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安装、配置、维修、更换康复器具《建议书》;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部门确认同意证明;
  
7、费用的发票及复印件。
  
(五)因工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单位应按因工死亡的要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提供法院宣告死亡的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因工下落不明重新出现的,单位应及时向市社保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负责退还已发放的待遇。
  
三、工伤待遇审核
  
1、经办人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场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材料完整后,应当场受理。
  
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该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待遇的;
  
(3)擅自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
  
(4)申请资料不完整的。
  
3、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经办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待遇。
  
4、单位如果对待遇有疑问,应在6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确有误的,应予重核。
  
四、待遇发放
  
1、一次性待遇划拨到单位,由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待遇包括:伤残补助金、医药费、康复器具费以及因工死亡者的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实行与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药费的,医药费不再划回单位)
  
2、长期待遇委托银行(广东发展行茂名办事处)实行社会化发放。长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护理费及因工死亡、失踪者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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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呢?
申请人提供资料:准生证。出生证。诊断证明、费用凭据。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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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已经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了,工伤保险待遇谁支付的呢??
[律师回复] 职工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各项工伤费用由谁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分几种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想要了解这方面政策的朋友,不妨一起来看看——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那么,问题来了,职工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以后,应该找谁去支付待遇,应该支付哪些待遇?换句话说,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什么样的规定?
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9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产生的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3项)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第三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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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报销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二、旧伤复发、康复治疗核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三、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签明意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其转诊转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付,治疗终结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四、个人医药费用报销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五、辅助器具配置核准与费用结算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费用,按月填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结算表》,提供配置辅助器具明细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审核结算。
六、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的备案单位须报送下列资料办理备案手续:个人填报的《贵阳市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就诊协议医疗机构备案表》、异地定居工伤人员户口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单位填写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七、一次性工伤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核定。
八、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并提供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进行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九、经常性待遇申领工伤保险经常性待遇包括: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供养亲属资格确认的《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核定经常性待遇。符合享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条件的发给《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
十、经常性待遇资格年审《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审一次,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年审。年审时需填写《贵阳市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年审表》,凭工伤职工生存状况证明、供养亲属生存状况证明及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条件发生变化的证明,由单位或本人持《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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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材料有哪些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工伤认定书,如果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此外还有职工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职工住院期间的各项票据凭证,工伤造成职工死亡的,家属需要提供户口本及其他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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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保险待遇表怎么填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是一式二份,财务、生育保险科各一份,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即可。一般职工在准备申领生育待遇时需要的申报材料主要有:婴儿出生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收据、费用明细、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男职工申报生育待遇需另提供夫妻双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二胎的另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通常是直接交由企业生育保险经办人统一办理。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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