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5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89人
专家导读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自我国各方面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的情形下,现在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以后根本就不存在着不成立的这种状况的。但我国的法律制度不会因为这种情形较小所以就不进行约束了,有些行政处罚相对人可能自己也不是特别了解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行政处罚决定还不成其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成立,同时决定了对行政相对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这就是说,没有说明理由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会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后果。行政处罚不成立还会导致行政机关既不能达到追究违法当事人责任的目的,又降低执法效率,从而影响执法的权威性。

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对于无效行政行为,任何人或任何机关在原则上都不受其拘束。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无效的含义较为宽泛,包含了无效和撤销等。对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而无效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具有程序抵抗权,即拒绝服从或合作的权利。

二、行政行为无效的规定

出自《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三、行政行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

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

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

行政处罚不成立是在我国的行政处罚法第十次一条当中规定的,是因为没有如实的告诉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依据,或者没有给行政处罚相对人予以辩驳的这种机会的,这种不成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对人有权利拒绝服从。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哪些情形可导致抢劫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根据理论界通说和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这里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要求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程度。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当场”是对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时空条件限定,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刚离开现场即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被追捕的场所。三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二、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法律上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行政处罚决定还不成其为具体行政行为。
10w+浏览
行政类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为他人收养,父母不能行使的原因消灭,撤销无行为能力的宣告等。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
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讼由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撤销其监护。
二、怎么解除监护关系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所以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应解除。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如下:
1、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消其监护;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合法权益的,则应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程序,撤消原监护人,重新指定监护人。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上述就是对监护关系终止情形的讲解,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形导致合同不成立
1、订立合同的只有一方。2、订立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意之后的结果,没有形成要约和承诺的一致。3、合同的客体是不确定的。4、要式合同中没有实际履行物的给付。5、经过批准、登记后才能能成立的合同,但实际并没有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但没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当事人也没有履行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哪些情形可以导致起诉时效中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过程中,出现了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法定事由,从而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消灭,重新计算期间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断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发生于诉讼时效的进行中,诉讼时效尚未开始计算或者已经届满的情况下排除其适用。二是发生了一定的法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存在的基础被推翻。三是它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以前经过的期间归于消灭。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引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主要有: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提出履行请求本身就意味着权利人在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应当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结果。二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这是权利人在诉讼外行使权利的一种形式。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表明义务人知道权利人权利的存在,并且主观上承认该权利,很多情况下是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时义务人作出一种承诺。三是权利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是权利人在人民提讼,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民商事仲裁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请求仲裁机构裁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是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裁决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是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四是与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调解是与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典型情形之一。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7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不要是一个公司里面的员工,刚刚入职的时候签订了一个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拒绝为他支付工资,他想问问,导致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呢
[律师回复] 《合同法》 该法第39、40、41条对格式合同作了具体规定:一是规定了格式合同提供方的义务即:对于提供方在提供合同时,要求格式条款的内容应遵循公平原则;格式条款的提供方,有提醒对方注意的义务;应对方要求对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义务二是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对于违反(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三是规定格式条款争议的解释规则。当格式条款的解释出现争议时,应当采取三项特殊的解释原则: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条款提供者作不利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该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否则无效。这是我国现行法律中唯一出现“格式合同”正式名称的地方。 《海商法》 其第44条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的条款,违反《海商法》第四章规定的无效。第126条第1款规定: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含有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 《保险法》 该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情形会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什么情形会导致法院判决离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朋友他们村有一个男的十分喜欢我朋友的姐姐,告白不成故意伤害,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罪判几年徒形
[律师回复]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
  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对于轻伤罪判几年徒形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形会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哪些情形会导致法院判决离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