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1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9人
专家导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有哪些?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年限按照在单位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综上所述,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 ,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赔偿。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2****1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3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4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5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企业法人犯罪企业是否可继续经营
企业法人犯罪企业可以继续经营,除非被吊销营业执照,正常情况下企业构成犯罪的,单独对企业判处罚金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都会被判刑。企业法人犯罪企业是否可继续经营这个问题将在下文详细介绍。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的。由于公司解散的事由不同,对其员工劳动关系的效力影响不同。
1、在决议解散、强制解散等情形,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五)项和第46条第(六)项的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因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且无权利义务承继者,劳动关系因一方主体消灭而终结。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2、在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情形下:《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此种规定避免了公司通过合并、分立来实现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目的,有力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鉴于公司因合并或分离而解散并不属于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在公司因合并或分立的情形下,劳动关系并不当然终结此时,如用人单位以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即将注销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该解除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属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按经济补充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3、公司解散经济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5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1、要守法经营,不得出现涉嫌走私犯罪或走私行为,或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等问题。2、要准确申报并及时缴纳进出口税款,不得出现因企业自身过错导致的漏缴税款问题。3、要规范申报进出口行为,不得出现大量的报关差错问题。等等。
10w+浏览
涉外专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验资?
在您成立合伙企业的时候,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您只需要把相关出资情况写入合伙协议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专业的验资。但若是您想要更为保险,您也可以寻求会计师的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合伙企业需要验资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伙企业需要验资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法律要求。合伙企业并没有硬性规定的注册资本,《合伙企业法》只在合伙企业条件里有个相关规定“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但这只是由合伙人自行约定,为了运行的需要,法律上没有最低限额,也不需要在工商登记。而那些关于验资的规定都是针对公司的,是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
2、验资账户。所以您的验资不需要设立临时账户,也不存在到工商变更登记的问题。如果设立了临时账户,没有工商变更的营业执照款项动不了的。会计师事务所会根据你们的资料出具验资报告的。
二、关于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条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5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验资增资的流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注册公司的时候,要先把公司名字上报工商局进行名字核查,看是否有重名的公司存在。只有核名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这是注册公司的第一步,也是比较重要的,可以多准备几个名称如果有重复的可以及时换上替补。
二、提交申请材料
准备好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法人身份信息、出资比例、注册资本等一系列登记所需的材料。
三、领取执照
按照预约时间递交材料,材料通过审核后,需携带当时准予设立登记的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营业执照,成都公司注册就到成都文谚财务。
四、刻章备案
拿到营业执照之后,需携带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工商局备案过的整个公司刻章,一般需要刻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等五种章。2009年成立、专业各种工商代办。
五、公司银行开户
在营业执照和公章成功办理后可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当地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前往银行进行开户。
六、公司税务报到
在营业执照和公章成功办理后,需要到地方税务局税务报到。值得注意的是,当公司完成税务报到后,需要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及时与税务局签订三方协议,与银行基本户开户行签订三方协议,最后递交税务局,成功后即可实现电子化缴税。
七、社保开户
2020年社保费征收归正式归税务局管理,所以社保开户将是注册公司的必要流程之一,千万不要再忽视了,不然产生的罚金可是不少的啊。
违约金企业所得税汇算可以扣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违约金企业所得税汇算可以扣除吗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内容,并没有明确固定违约金不得扣除,但从不可扣除部分进行分析,违约金企业所得税汇算可以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6)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7)各种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由以上内容中没有违约金项目,得出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违约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外资企业验资规定是什么?
外资企业验资规定是目前绝大多数的公司已经不再需要验资规定的,直接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来进行登记就可以了。但是还是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有一些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需要进行注册验资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一个好哥们,在一个企业里面上班,工作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合同,前几天被辞退了,企业单方面违法解除合同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解除是否有法定事由:法定的解除事由主要是,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具备法定的解除程序
第一步:有证据证明存在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第二步:用人单位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第三步:采取有效的送达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面送达给劳动者;
第四步:妥善保存送达回执,留档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5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怎样进行合同验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怎样进行合同验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合同法》对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的验收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九条分别规定了订作人、发包人应当及时进行验收。此类合同中,验收是成果接受方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如果成果接受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的期限内没有进行验收,视为其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验收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大华进出口公司需在安装完毕后5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应当付款。大华进出口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在5日内验收不合格,故其主张方亚霓虹灯公司安装的灯箱质量不合格不能作为不付款的抗辩理由。
二、企业怎样进行证据保存成果接受方在验收期限内应当进行验收,同时应当对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期间内提出过质量异议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大华进出口公司未能提出证据证明验收不合格,也不能证明其在合同约定的5日验收期内提出过质量异议,因此大华进出口公司的辩称,不予采信。
三、企业怎样提高证据意识在经济往来中,当事人之间经常使用口头、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法律意识比较淡漠。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涉及诉讼,举证就成为了困难。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培养证据意识,如本案中,大华进出口公司提出质量异议可以采用传真、邮寄、电话录音等方式,使该证据更容易保存下来,因为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