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在集体中获得国家给予的农村优惠的,尤其是在土地问题上基本上都是把集体份额通过家庭户口进行分配的,但是在使用权问题上可能会因为家庭户口的分割而需要进行分户。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分户怎么进行?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分户怎么进行?
分户的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
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
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现在分户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具体来看分以下两种情况,共4个条件:
与父母分户
与父母分户的可以说是分户的基本要求,也是最多的情况,需要满足以下4点要求:1、分户子女为农村户口,只有农村户口才有权享受集体土地的分配试用,如果户口迁出了不仅无权分户,还无权继承土地,只有房屋的自然使用权;2、分户人为非独生子女,因为独生子女是要继承父母土地的,因此原则上不允许分户多得土地;3、分户人经济独立,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想要分户,需要满足年满18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在生活上已经脱离父母,能够证明自己经济独立,生活独立;4、不与父母同住,原则上非独生子女家庭且有经济来源的子女要分户,最好是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也就是说,子女成家以后理应有自己的住所,可以分户。
夫妻分户
也就是离婚后户口处理问题,农村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依法离婚分户的,需要满足的条件除以上4个(农村户口、成年、有经济能力、非独生子女)外,还需满足一个条件:夫妻间的确是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如果是为了达到分户分地的目的进行的“假离婚”,一经查出不仅要收回土地还要进行严惩。
以上就是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那么不能(禁止)分户的又有哪些情况呢?以下3种是不被允许进行分户的:
1、年龄未满18周岁的
18周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成年,即可以对自己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所以,即使子女有劳动能力,已经可以独立生活,但没满18周岁仍禁止分户。
2、与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子女如果经常与父母在一起吃住,分户仅为了增大土地和住房面积,在房屋面积与人口数合理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即使是人多屋小的情况,在不相互生活独立时,也通常不以分户来解决,可以申请集体划分土地增大宅基地面积。
3、拆迁地区
前几年经常出现夫妻假离婚,家人分户的情况,以求在拆迁补偿中多得到赔偿金和房子。由此很多夫妻“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为了杜绝这些不良现象,现在规定正处拆迁征地时期时地区,不再允许进行分户。
分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分户所需的材料有村小组证明、村委会证明、以及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的文件(可手写、可打印)。同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你本人户口本原件、一寸照片。
温馨提示:在家庭成员证明材料上,必须要说明家里的哪块耕地、哪一间房屋是分给你的,必须有这个条件才能成立。
综上所述,尽管农村户口在分户上门槛都是比较低的,而在使用权的问题上却总是因为权利界限不明确以及国家禁止事项的限制下总是出现分户失败的情况,此时就建议委托律师进行专业的咨询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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