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过户要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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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所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只能够是使用权,对于土地的完全支配,以及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当然,他使用的是可以在不同的农民或者是公民之间进行转换,这就涉及到土地使用证过户,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过户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过户要多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所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只能够是使用权,对于土地的完全支配,以及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当然,他使用的是可以在不同的农民或者是公民之间进行转换,这就涉及到土地使用证过户,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过户要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过户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话是在相关的房管部门进行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几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结束,但是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房管部门办事情况来进行判断

二、如何进行过户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话 没有必要改宅基地的使用权 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住宅)不一样 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这里的一户 可不是一个人而且你父亲 只作为代表写在土地证上当然如果你担心其他变故 由你父亲协议转让你或者 立遗嘱 你父百年之后 房屋继承后 土地随之转移前提都必须是 办理房产证

当事人户籍不是宅基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是不能办理该宅基地过户到当事人名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所属住房属于集体性质,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不对外部户籍人员办理。《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土地使用证过户是由相关的房管部门来进行代理的,具体的办理时限需要根据当地的规章制度来进行,通常情况下,几个工作日之内就能够完成,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具体的,过户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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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最近准备要进行土地使用权摊销,请问各位律师现在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摊销呢,谢谢各位律师
[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权(land 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1、无形资产摊销一般是计入当期损益,自用的无形资产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2、如果是出租的,就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实现,那么就要计入产品的成本。
借: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摊销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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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问题必须要分具体情况进行讨论,比如说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其次,要看已经使用了多长时间来计算土地使用证的价值。两种情况:国有的可以抵押,集体的不行。如果是集体的免谈。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到县级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持双方有效证件、协议、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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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叔叔最近去世了,他生前有一笔土地补偿金。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现在的土地补偿金是遗产吗,谢谢
[律师回复] 遗产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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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买土地使用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买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授权经营、荒地拍卖、拨用宅基地、拨用企业用地、农用地承包、集体土地入股、其他等方式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农用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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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刚刚嫁给我老公他就服刑了。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丈夫服刑多久自动离婚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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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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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我家场地要被征用,他们说是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我想知道是不是?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适用于有抵押抵债或者查封类)
甲 方:  【镇/街道办/管委会】
乙 方:   【土地使用权人】
丙 方:   【抵押权人、申请执行人】
甲方根据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的委托,收回乙方位于 【坐落】的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土地”),并移交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注销该土地权属证书后,移交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储备。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土地基本情况
经向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并经三方确认,该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人、面积及坐落
土地使用权人: ;
面积: 平方米(折合 亩);
坐落: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证号(批文号):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二)土地用途: 用地;
(三)规费缴交情况: ;
(四)抵押查封情况:该土地于 年 月 日抵押给丙方贷款 万元, 年 月 日被 【法院】查封。
二、补偿约定
(一)补偿内容及依据
经甲乙丙三方确认,该土地补偿的内容包括土地补偿、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解决乙方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和 等,结合 【评估公司】的价值评估,经三方协商,补偿价格为:
1、土地补偿:土地补偿总面积 亩,补偿单价为 万元/亩,总价为 万元。
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补偿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计 万元。
~ 1 / 3 ~
3、乙方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万元。
【补偿内容视具体情况增减】
上述补偿款共计 万元,平均 万元/亩。
(二)补偿款的支付方式
甲方在 个月内将上述补偿款 万元分 期支付给乙方(丙方)。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补偿款的 %;第二期在签订本协议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补偿款的 %;第三期在签订本协议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补偿款的 %。【视具体情况分期或采取一次性付款】
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三、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
(一)本协议签订时,乙丙方应确保对该土地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确保土地权属清晰,且没有任何涉及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
(二) 【乙方(丙方)】收到第一期补偿款后,乙丙双方必须及时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该土地的涂销抵押登记,涉及查封的,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三)本协议签订后,乙丙方不得再对该土地主张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权利。乙方同意甲方凭本协议直接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土地登记,乙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将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凭证及地上建筑物权属凭证原件、用地红线图原件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由甲方查验后移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注销归档手续。
(四)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负责将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搬迁完毕。
(五)土地移交前,乙方须与甲方会同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现场指界,共同确认用地红线界址,并出具乙方的指界图、红线图。
若仍存在用地红线重复、边界争议或土地债权债务问题,乙方须于 日内彻底解决后交地,否则,甲方有权在补偿款中优先扣除因上述问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 2 / 3 ~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协助甲方处理该土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遗留问题。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认真履行,自觉遵守。如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项下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三方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土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丙双方执一份,送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备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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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缴交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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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原则上我国的土地使用证是不能被吊销的,因此也就不存在土地使用证如何吊销的问题了,其次,就是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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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持卡人凭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终端办理相关业务;
  三是持卡人凭卡通过相应服务网点的专用设备查询本人的相关信息;
  四是持卡人凭卡在相关银行网点进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和待遇领取,以及进行金融消费等,全国通用。
  社会保障卡使用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账户或金融账户多次连续输入错误密码会造成锁卡,持卡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账户密码解锁,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金融账户密码解锁。
  社会保障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账户、金融账户密码忘记,持卡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账户密码重置,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金融账户密码重置。
  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实施后,原部分地区已发行的医保单一应用的社会保障卡将通过自然替换的方式过渡为全国统一的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先到综合服务窗口进行社会保障卡的申请。年龄不满16周岁(截至申领当年12月31日)人员申领社会保障卡,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由乡镇、社区基层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统一到当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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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登记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 二、土地出让须符合政府规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 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签订形式 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出让合同应该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出让年限、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动工及竣工时间、支付出让金的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条款内容须清晰、具体。同时,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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