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如果不幸受了工伤,很多人就会关心工伤鉴定的事。有的人可能觉得单位靠不住,或者单位拖着不给申请工伤鉴定,就会想能不能自己去做工伤鉴定呢?毕竟这关系到自己能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关系到以后的生活。那到底自己能不能去做工伤鉴定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自己做工伤鉴定的可行性
自己是可以去做工伤鉴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比如说小李在一家工厂上班,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工厂却不愿意给他申请工伤鉴定,这种情况下小李就可以自己去申请。
二、申请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自己去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来说,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可以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官网下载。还要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另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必不可少。
就拿小张来说,他在一家小公司工作,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他有每个月的工资转账记录和工作时佩戴的工牌,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三、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
首先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受理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比如小王申请工伤鉴定后,社保部门发现他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不清晰,要求他补充清晰的诊断证明,小王补充后,社保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最终认定他属于工伤。
四、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办法
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也是有解决办法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例如小赵对自己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他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了再次鉴定申请,最终省级鉴定委员会给出了新的鉴定结果。
工伤鉴定完成后,还可能面临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受伤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工伤维权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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