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企业中上班,经常会遇到企业的霸王条款。很多的员工不知道企业的规定是否合理,因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办理入职就有工资了吗?这个是对的,因为办理入职员工就已经上班。因此,办理入职后,企业不应当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报酬,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办理入职就有工资了吗?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通常从员工上班的当天起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入职手续,只要开始工作就应该计算工资。因为并不是每个公司都会在员工上班的第一天就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每个公司对于办理入职手续的要求都不一样,甚至有的公司并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就开始工作了,所以只要能够证明上班的时间,从上班第一天起就应该计算工资。
二,公司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因为工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我们在选择公司的过程中,一定要关注两点,一是企业的经营是否合法,二是企业是否用工合法。在企业的劳动用工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企业不得已任何的理由拖欠或者克扣员工的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作报酬,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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