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了不能评残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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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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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没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认定了工伤,没有确定致残,说明受伤无法构成残疾,定残补偿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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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了不能评残怎么办?

劳动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没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1.按工伤程序进行工伤认定。 2.医治期间正常享受工伤待遇(如休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医药费报销等)。 3.伤愈后恢复正常工作,没有其他经济补偿待遇。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偿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必要的交通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赔偿流程在于:申请工伤之后,相关伤情已经确认结束,用人单位也已经将医疗费用赔偿结束,之后认定残疾等级,如果医生无法定残,说明本身受害不至于定残,所以用人单位只要支付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等,就算解决完成了,后续就没有项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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