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北区征地补偿是多少
重庆市江北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江北区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偿标准:3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征地流程
1、确定征地项目
2、征地告知
3、征地调查
4、征地听证
5、组织听证/放弃听证
6、与被征地村签订征地协议
7、征地审批
8、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9、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10、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1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2、拨付征地补偿费
13、办理社会保障
三、征地补偿计算公式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江北区的征地补偿数值只能作为参考值,实际金额要在计算后得出。计算公式中,人数、年产值、被征地数、补偿倍数都是影响最终金额大小的项目。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产值计算,此项和安置人数都有自己的公式。水利水电工程的计算固定了年产值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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