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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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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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等。就比如,建立健全第一项目监理部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控制组织机构,使质量控制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制定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使质量控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标准统一等。
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是什么?

一、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是什么?

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等。具体如下:

2.2.1 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第一项目监理部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控制组织机构,使质量控制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2)制定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使质量控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标准统一。

(3)首先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了解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和相关的制度是否健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计划、财务、质检等专职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工程技术人员、铆工、钳工、焊工、电工、仪表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责任心,是否持证上岗。

(4)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总监将作出适当安排,巡检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总监本身。

(5)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安排监理员或本身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旁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含模板预检等)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对符合工序质量要求的予以签认,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将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在再次检查合格前,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8)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9)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或质量专题会,研究和提出改进工程质量的措施。

(10)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总监审核签字。

(11)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1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对影响下道工序的质量问题,先整改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3)监理人员如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者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通过总监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及时签署复工报审表。下令停工和下令复工均将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4)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将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机构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由总监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15)在保修期内,由监理单位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2.2.2 技术措施

(1)第一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质量要求。将发现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汇总,通过建设单位书面提交给设计单位,必要时提出监理的建议,以便与各方协商研究、统一意见。

(2)对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承包单位按审批意见进行调整和补充,由总监审查和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期的质量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在此同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控重点和要求,真正做到主动控制,预防为主。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审核和检验。凡质量资料不全、外观检查或检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不合格的,将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将不合格的撤出现场,合格方签报审表。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施工测量放线属事前预控,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2.2.3 合同措施

(1)分析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认真落实施工管理合同的责、权、利及严格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质量条款;

(3)定期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写出报告,分别送业主和监理公司。

2.2.4 经济措施

(1)审核工程概(预)算,增减预算及竣工决算,控制总造价;

(2)严格复核完成的工程量,不合格工程不计量;

(3)严格复核工程付款单;

(4)认真复核施工单位呈报的索赔事项和金额;

(5)审核分析比较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效果:质量指标、工期指标、劳动指标、主要材料和能源消耗、机械使用费、工程成本。

综上所述,实际上监理的职责就是代表那些与建筑利益相关的人能够在亲自的监视下完成质量合格的成品,但是因为监理也只是承包的合同主体而必须与工程师等主体共同协商关于措施的选择,并且还需要对承包商的生产等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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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伯伯在建筑公司上班,领导让他弄个质量管理措施,他让我帮他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特点
  
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特征
  建筑工程施工贯穿于整个建筑过程,从建筑工程的设计到建筑投入使用,其中都要涉及到建筑施工,因此建筑施工的质量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果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则制度进行施工,那么建筑工程的质量就会受到影响。纵观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由于其涉及的环节比较多,因此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难度也就比较大。
  
1.2 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的影响因素比较多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周期比较长,涉及环节比较多,因此影响建筑施工的因素也比较多,
首先,是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虽然在建筑设计前期阶段就充分考虑了建筑工程所处的地形地貌,但是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没有预想道德水文地质,比如在进行建筑物的地基施工时可能会遇到浅水层地质,影响施工的进度;
其次,建筑材料、施工人工以及投资资金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建筑材料的短期、人工数量的不足以及投资资金不到位而无法开展工作而导致施工被迫停止;
最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比如遇到恶劣天气、地震的不可抗力因素出现而导致施工受到影响。
  
1.3 施工质量具有很大的波动性
  一般来说施工质量管理具有严格规划的流程控制,因此施工质量具有很大的稳定性,但是毕竟施工质量管理不同与其它流水式的管理,其受到各种突发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施工的质量存在很大的波动,比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材料的轻微变化都会给建筑施工质量构成影响,而且建筑材料轻微的变化在具体的施工管理中又很难发现,因此需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要严格规范施工质量,切实将各种质量变化控制在有效的范围内。
  
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具有隐蔽性特征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每个施工环节都具有联系性,要想实施下一工序就必须要做好上一工序,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具有很明显的隐蔽性,如果没有及时地发现上一道工序的质量问题,那不可能在下面的工序中发现此问题进而会给建筑施工的质量构成威胁,产生安全隐患。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点
  基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涉及多个环节的因素,为强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需要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有目的重点控制,从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环节,我们主要从建筑工程施工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控制着手。
  
2.1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事前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主要是建筑工程还没有进行施工之前的控制措施。建筑工程在施工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因此准备工作是事前控制的关键,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原料的质量控制、对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对施工方案的审查以及对工程技术环节的检查等。同时也要严格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图纸。
  
2.2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事中质量控制
  事中控制主要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该环节的控制重点是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该环节的施工控制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中间产品质量控制、分布分项质量控制以及设计图纸的修改。可以说事中质量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施工过程的质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2.3 施工过程事后质量控制
  事后质量控制主要是对建筑施工完工以后对其进行的质量控制。该环节主要包括:竣工质量检验、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工程质量审查。事后质量控制是对建筑施工质量的总体检验,是发现问题并弥补质量缺陷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的
最后环节,如果事后质量控制不严格那么就会导致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3 影响建筑施工过程质量的因素
  如前所述影响建筑施工质量的因素比较多,具体而言主要包括:
  
3.1 人的因素
  在建筑施工中,人是重要的因素,人的因素能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构成很大的影响,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的人能够认真负责,并且具有过硬的技术技能,那么就会促进建筑工程的质量,相反则反之。在建筑施工中人的因素主要包括施工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组织人员等等。
  
3.2 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因素
  建筑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施工要求高,涉及较大机械设备的生产过程,机械设备是建筑施工中最重要的因素,如果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就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进度。
  
3.3 建筑施工方法的因素
  采取什么样的施工方法对施工质量也会构成很大的影响,比如采取科学的先进的施工方法就会大大提高施工的工作效率,而且有助于提升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
  4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具体措施
  
4.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强化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
  施工人员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因素,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高低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因此强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就要建立完善质量责任制:
首先,实施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项目经理发挥其组织与协调的职能,只有项目经理切实履行其职责才能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得以保障。
  因此要建立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的职责,规范他们的职权,从而提高他们履行其职责的积极性;
其次,要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施工人员是具体施工者,他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第一线,因此要规范他们的施工流程,保证他们要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操作,在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反映,以此将问题及时地解决;
最后,加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制。监理人员要发挥其监理职能
首先就是要熟悉与掌握施工设计图纸,并且在监理过程中要切实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严格监督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
  
4.2 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机械设备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保障,机械设备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为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而引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该加强对机械设备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首先,要加强对机械设备采取的控制。在采购机械设备时一定要选择质量过硬的生产厂家,并且要经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机械设备生产商,并且要与其签订合同,保证采购的机械设备的质量;
其次,机械设备的使用一定要符合具体的建筑施工要求。在选择机械设备时一定要保障机械设备能够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的要求,并且在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对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试运行,分析与掌握机械设备的工作性能;
最后,在使用机械设备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及时地进行维护与保养,以此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
  
4.3 提高建筑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生命,任何建筑工程的质量都是建立在质量过硬的建筑材料的基础上,而且由于建筑材料的应用范围非常广,任何环节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都会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构成致命的威胁。因此要加强对建筑材料质量的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材料的进场检查工作。
  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一定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查验建筑材料的生产合格证、质量合格证,并且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在确保建筑材料符合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运行建筑材料进场;二是保护好现场建筑材料。许多建筑材料对存在的环境有着严格的要求,比如钢筋,钢筋要存储在干燥的地方,因为一旦钢筋被雨水淋湿之后就容易生锈,进而就会影响钢筋的性能;三是提高对建筑材料采购人员的管理。建筑材料采购人员有时为了获得某些利益,他们会采取以次充好的方式,将一些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用到建筑施工中,这样会给建筑工程的质量带来直接的安全问题。
  
4.4 加强对施工环境的控制
  施工环境的变化也会对建筑施工质量构成影响,建筑施工对施工环境有着严格的要求,不同的施工工艺可能会因为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效果不同。比如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时,如果处在夏季其混凝土养护的时间就会短,而如果是在冬季施工就需要延长混凝土浇筑的养护时间,而且在冬季进行混凝土浇筑还会因为出现结冻而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又比如在地下水位比较高的地区进行作业时,如果是在雨季进行地基施工,就会因为雨水的侵泡而造成基坑塌方,最终影响建筑工程的承载力。
  总之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是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内容,因此要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通过强化建筑施工过程中人、物、环境以及施工技术等因素,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这就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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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管理监督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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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

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

3)记入诚信档案;

4)责令改正;

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6)要求报送专门报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要求披露资料;

7)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8)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9)限制业务活动;

10)限制分配红利;(11)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12)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限制证券买卖;(13)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14)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5)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16)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17)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暂停或者终止回购股份活动;(18)暂停履行职务;(19)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公司;(20)暂不受理业务或业务资格申请、暂缓审核相关申请;(21)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2)责令股东转让股权;(23)一定期间内不受理有关文件、申请或推荐;(24)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25)向社会公示违反承诺的情况;(26)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7)不予注册登记,从名单中去除;(28)证券市场禁入;(29)撤销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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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

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

3)记入诚信档案;

4)责令改正;

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6)要求报送专门报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要求披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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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工程设计方案除了要确保结构的稳定性之外,还 必须具有可实施性,也就是说要综合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情 况、施工条件、气候特点以及人文环境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使设计方案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效 益性。
最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应作好后续的服务 跟踪工作。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在设计阶段不可能面面 俱到,很多问题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现,如地质变化、 自然灾害等。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 必须遵循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为了追求进度、 节约成本而降低设计要求。
(二)加强过程控制 公路工程的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设计、 施工、监理、业主、监督各单位应各负其责,相应履行工程 设计、施工控制、质量监管、监督审查的职能。从施工方面 来说,控制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是质量控制的先决条件,科学 合理的质保体系能保证质量控制有序、高效运行,能为质量 控制提供决策保证。没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 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制定、完善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措施是对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和细化,是质量 保证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的保障。 实施质量控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质量自检措施。自检措 施应从检测程序、检测设备、检测手段、技术力量等方面着 手,层层把关,环环紧扣。尤其是要注重项目的控制性工程 和隐蔽工程的自检,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的施工。 实施质量控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要注重对主要原 材料的检测控制。要从入围厂家的选择、进场材料的试验检 测、加工安装的工序监控等方面着手,严格把关,杜绝不合 格材料进入施工工序,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成后发现材料 质量问题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 返工或其它能够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补救措施。
其次要注重对施工工序的过程控制。纵然原材料合格, 施工方案可行,保障措施完备,但是如果施工工序不当,往 往会使前面的努力付诸东流。施工工序除了按照一般的施工 原理、技术措施、工艺流程进行之外,还必须遵循项目的专 项施工组织设计对工序的相关要求。
最后还要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特征制定冬季、 雨季施工技术方案。
3.制定、执行质量奖惩措施 控制工程的质量,除了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和 质量控制方案之外,还要发挥施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实行质量奖惩不是目的而是质量创优的手段,通过奖惩措施 制定和执行,能够树立和培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质量意识, 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鞭策和警示作用。
4.加强与设计、监理、业主、监督各单位的信息沟通和 协调,严格执行监理、业主、监督各单位关于质量控制方面 的文件、工作指令。很多质量隐患和事故的产生都是由于工 程的相关各方缺乏沟通或者是相互推委、扯皮造成的。
(三)加强跟踪控制 对于已完工的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存在路 基沉陷、桥头跳车、路面早期破坏、边坡失稳等质量问题, 必须适时对其进行跟踪测控,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综上所述,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措 施是管理的保证,管理是质量的灵魂。
以上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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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1、协助招标人拟定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商谈。2、做好工程变更工作,发布工程变更指令3、监理工程师发现上述变更指令前应和有关部门协商并报经招标人批准。4、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5、协助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监理工程师应了解与掌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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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技术组织措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按照公司制定的争创文明工地的各项规定,强化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做到施工卫生生产的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清运料车辆采取有效措施,不污染道路和环保。 2.施工现场设置施工铭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部门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号等。 3.详细进行现场平面设计、合理计划布置临时设施堆放,大量材料、半成品和机具设置,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4.保持场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护监测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配置足够的环境监测仪器,并派专人进行监测,随时向环保专家咨询,及时向环保部汇报动态情况。 5.施工现场人员在现场佩戴工作胸卡和安全帽,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入施工现场。 6.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和工地照明。 7.设置各类必要的现场职工生活设施,按规定标准设立食堂、医务室、浴室外、更衣室及厕所,并符合卫生照明、通风等要求,职工们膳食、饮用水供应符合卫生要求。 8.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作制。 安全文明施工,系指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方法的举措,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组织与管理,使之呈现出有条不紊、整洁明快、高效安全的施工状态。施工顺序合理,具有良好的装饰施工现场秩序。水电及施工通道畅通。强调文明施工其意义在于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改变以往普遍存在于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的那种“脏、乱、差”现象和“高消耗、低效益、事故多”的状况,加快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步伐,推进文明工地建设的进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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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工程项目管理2、健全质量体系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3、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强化质量保证措施4、规范水利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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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我的叔叔他是建筑工程的包工头,他想知道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意思,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以下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意思的有关内容
一、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定义
1、组织措施,分析由于组织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
2、管理措施(包括合同措施),分析由于管理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进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变施工管理和强化合同管理等。
二、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区别:
组织措施主要是指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
管理措施主要指分析由于管理的原因而影响进度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进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变施工管理和强化合同管理等
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工作的作用和内容
一、安全管理的作用。安全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和质量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两大永恒主题。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工程建设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人、财、物的安全;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符合和达到安全使用的功能。安全管理为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要以安全作为保证,两者互为统一,相互保证。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1、工程项目建筑物的安全。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就是指建筑物在建设过程中达到符合质量、成本、进度、安全控制的要求,能够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达到安全使用的标准,能够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2、人身的安全。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就是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医疗措施,防止高温、严寒、粉尘、噪音、毒气(瓦斯)、污染、食物中毒、辐射等对劳动者和管理者身体健康的损害;还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减弱工地中各种物体的不安全状态,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防止发生雷击、触电、物体坠落、崩塌等伤亡事故,保证人身的安全和健康。
3、财产财物的安全。财产财物的安全,同时包括集体的财产财物和个人的财产财物的安全,要防止发生盗窃、抢劫、诈骗等不幸事件的发生,着力保证集体的生产资金安全和个人的生活费用的安全。
4、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的安全。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的安全,一方面是质量上的安全,要通过采用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检查的手段,保证机械设备和工具性能的安全,能够安全、正常运转使用;防止机械设备伤人的事故,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是数量上的安全,需要做好防盗和管理工作,保证材料、设备按质按量,减少浪费和消耗,以降低生产成本。
5、防火的安全。工程建设的防火安全,就是要做好工地中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做好生产和生活的用电电气安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禁止多头火源火种,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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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技术组织的措施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按照公司制定的争创文明工地的各项规定,强化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做到施工卫生生产的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清运料车辆采取有效措施,不污染道路和环保。 2.施工现场设置施工铭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部门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号等。 3.详细进行现场平面设计、合理计划布置临时设施堆放,大量材料、半成品和机具设置,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4.保持场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护监测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配置足够的环境监测仪器,并派专人进行监测,随时向环保专家咨询,及时向环保部汇报动态情况。 5.施工现场人员在现场佩戴工作胸卡和安全帽,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入施工现场。 6.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和工地照明。 7.设置各类必要的现场职工生活设施,按规定标准设立食堂、医务室、浴室外、更衣室及厕所,并符合卫生照明、通风等要求,职工们膳食、饮用水供应符合卫生要求。 8.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作制。 安全文明施工,系指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方法的举措,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组织与管理,使之呈现出有条不紊、整洁明快、高效安全的施工状态。施工顺序合理,具有良好的装饰施工现场秩序。水电及施工通道畅通。强调文明施工其意义在于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改变以往普遍存在于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的那种“脏、乱、差”现象和“高消耗、低效益、事故多”的状况,加快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步伐,推进文明工地建设的进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筑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监理应该做哪些措施
[律师回复] 安全事故在一小时内上报甲方或者重大的直接上报建设局质量事故及时上报甲方或者重大的质量事故直接上报建设质量局。总之,原则性的东西要把握好,平时该发通知单的就要发,表面工作做好了,发生事情就好办多了。施工现场出现质量事故,监理应该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施工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发生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相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要求事故发生单位按类别和等级向主管部门报告,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3、监理机构在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后积极协助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如果没有直接责任可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地提供相应证据。 4、监理机构接到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调查组的技术处理意见编制详细的施工措施方案并报设计单位审核。 5、监理机构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质量事故技术处理的质量进行监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合格后的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 6、要求事故单位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资料归档。 7、总监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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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1 提高管理、施工人员自身素质2、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3 提高施工的质量管理水平四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5 确保施工工序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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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需要具备哪些要
[律师回复] 《产品质量法》第18条赋予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即: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这些执法手段对于有效制止、查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有效禁止产、销售伪劣产品和防范违法物品继续危害社会,《产品质量法》第18条还赋予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由于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具有重大影响,为了防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原国家质量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产品范围及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实施强制措施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违法嫌疑的证据或者举报;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必须合法。查封和扣押的产品范围是产品质量法第49条至第53条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产品存在的瑕疵问题、标识不规范的问题,不能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的期限为三个月;对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查封、扣押后的处理不得超过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因案情复杂等情况,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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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要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产品质量法》第18条赋予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即: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这些执法手段对于有效制止、查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有效禁止产、销售伪劣产品和防范违法物品继续危害社会,《产品质量法》第18条还赋予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由于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具有重大影响,为了防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原国家质量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产品范围及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实施强制措施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违法嫌疑的证据或者举报;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必须合法。查封和扣押的产品范围是产品质量法第49条至第53条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产品存在的瑕疵问题、标识不规范的问题,不能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的期限为三个月;对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查封、扣押后的处理不得超过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因案情复杂等情况,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部门批准。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要符合那些条件
[律师回复] 《产品质量法》第18条赋予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即: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这些执法手段对于有效制止、查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有效禁止产、销售伪劣产品和防范违法物品继续危害社会,《产品质量法》第18条还赋予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由于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具有重大影响,为了防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原国家质量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产品范围及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实施强制措施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违法嫌疑的证据或者举报;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必须合法。查封和扣押的产品范围是产品质量法第49条至第53条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产品存在的瑕疵问题、标识不规范的问题,不能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的期限为三个月;对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查封、扣押后的处理不得超过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因案情复杂等情况,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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