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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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目前在我国在相关领域内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是非常高的,这种局面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职工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问题,不过工伤的整体理赔速度特别的慢,是和职工个人工伤维权意识特别薄弱是有一定联系的。因为有多数职工就不知道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怎么办?其实工伤认定下来以后如果劳动能力还有影响还得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没有受损的话接下来就能够商谈赔偿的事宜了。

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怎么办

目前在我国在相关领域内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是非常高的,这种局面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职工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问题,不过工伤的整体理赔速度特别的慢,是和职工个人工伤维权意识特别薄弱是有一定联系的。因为有多数职工就不知道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怎么办?其实工伤认定下来以后如果劳动能力还有影响还得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没有受损的话接下来就能够商谈赔偿的事宜了。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综上所诉,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怎么办是分实际情况的,应该第一步是要确认了自己对工伤认定的结果是否有异议,然后下一步要不要做工伤鉴定也跟工伤对身体造成的伤害程度有关系,如果不需要工伤鉴定,那在工伤认定下来以后就能先到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待遇,同时有一部分赔偿是需要直接和公司索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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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法院是否承认国外的判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该判决尚未确定或不具有执行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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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作出判决的所在国的法律,外国的判决要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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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与该外国虽然没有参加同一公约;或者我国已经承认了第三国对于相同的当事人之间就同一事实和要求的案件所做出的确定的判决。判决经审查后如无上述规定的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情形,判决按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安全或公共秩序,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申请或请求我国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并且不得损害我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根据这一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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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该法规定情结较轻的,应责令其具结悔过。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4.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是指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其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时,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而使用的法律文书。在作出责令具结悔过决定时,应当制作具结悔过通知书,用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间内具结悔过,并将悔过书送交公安机关。
5.制作具结悔过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填写清楚具结悔过人的姓名、法律依据、具结悔过的时间等内容。
(2)对具结悔过的原因要求逐项写清楚,并且要明确具结悔过人的悔过书中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
(3)具结悔过通知书应当及时送达具结悔过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的悔过书,公安机关应当存入有关卷宗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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