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不再续期,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的房屋。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续期,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续期以后,房子还是自己的。
《民法典》(起施行)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综上所述,商铺一般都是公民用来创业开店经营获取收入的主要固定地址,而所有的商铺所涉及到的土地问题中很重要的就是使用期限的问题,如果到期之后所有权人应该及时去续期否则就容易在过期之后被国家收回交给其他人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