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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一个讲究契约精神的社会,很多事情都会有合同,比如买房需要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买车也有买车合同,合同是什么,合意而同,那么今天来说说如果是没有生效的合同是否能解除。
首先,我们要知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合同的双方对合同的目的、数量、价格等其他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了共识,也就是双方的意见达到了统一,那么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合同生效是什么呢,合同生效呢是指这个成立的合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的约束力,因为合同成立了以后需要具备一定的必要条件以后才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般的情况下,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在合同成立之时也就是合同生效之时。只要是依照法律成立的合同,就在合同成立的时候就已经生效了。所以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基础,合同的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生效。
现在我们来说说,什么样的合同是可以被解除的,因为双方有重大的误解而成立的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如果合同中有很明显的不公平条款,也是可以解除的;如果是因为一方的欺骗,诱导,致使你签订的合同,这个也是可以撤销的,再者,在别人的威胁压迫之下签订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也是能够撤销的,还有一条就是在合同的法律效力没有确定的时候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当然就算双方有合同之意没有之前的那些条件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只要违反之前的条件,就算合同里约定了不能撤销也是可以撤销的。
所以说,合同未生效,就算是成立了,既然未生效何来合同解除之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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