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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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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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员工处于工伤期间、孕期或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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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解除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三、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单位作为劳动主体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如果女员工在孕期及产假期间或者员工因工伤处于医疗期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要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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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2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4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5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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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况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1、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 基于道德上的义务为给付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观念,一旦给付,即不得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如对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扶养;对救助自己生命的人支付报酬。
2、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 清偿期到来之前,债务人并无清偿义务,此时债务人的清偿应是非债清偿,但债权人的受领并非无合法原因,此时的清偿也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故不发生不当得利。
3、明知无债务之清偿 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本可以请求返还。对明知无债务之清偿,出于禁止出尔反尔原则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为给付,再请求返还,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故不许之。
4、因不法原因而给付
(1)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如支付赌债、支付嫖资等。
(2)但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的除外,如对绑架者支付赎金;索贿。
5、强迫得利 受损人因其行为使受益人受有利益,但违反了受益人的意思,不符合其经济计划的情形。就受益人整个财产,依其经济上计划认定其应偿还的价额为零,不必返还。 例如:开垦(如种植果树)他人预定作为垃圾处理场的土地;油漆他人即将拆除的围墙;维修他人预定拆除的房屋等等。衡诸于受益人的经济计划,应认定受益人应偿还的价额“为零”,不必返还。
6、反射利益 一方虽因一定的行为或事实而受益,但并未致他方损害的情形。反射利益并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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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闺蜜前段时间遇到一点麻烦事,她爸爸最近生了重病,她爸爸怕自己挺不过去,于是做好了后续的打算,想将房子过到闺蜜的名下,我闺蜜现在想问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免除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1.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但符合“满五唯一”
对于房屋交给直系亲属或者是符合满五唯一条件的都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主没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想要将房屋赠给非直系亲属的话,按照规定,这样的方式就属于房屋买卖,需要走正规的房屋交易流程,所需费用也是不能少的。但是如果赠予非直系亲属的房屋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也可以实现事情的逆转,实现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省钱美事。否则就要按照规定缴纳应有的税费。
2.离婚分割出去的房子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一旦离婚就要面临着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一方主动将房产给另一方的话,该行为视为无偿赠予直系亲属。在房屋产权转移和办理新的过户手续的时候,也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福利。
3.继承
除却各种各样的赠予之外,二手房交易免个税在继承方面同样适用。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可按照相关证明,来节省房屋过户过程中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继承人拿到房屋后想要再次转手出卖,就要根据不动产证上的时间具体计算是否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来决定是否减免个人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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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什么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等等。下文中,将具体告诉大家公司什么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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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的哪些情况能得到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哪些情况能得到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的哪些情况可以得到赔偿?
符合情形就可以,可以支持赔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因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因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14)用人单位宣告破产致使合同终止的;
(1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合同终止的;
(16)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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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哪些情况能得到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哪些情况能得到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的哪些情况可以得到赔偿?
符合情形就可以,可以支持赔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因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因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14)用人单位宣告破产致使合同终止的;
(1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合同终止的;
(16)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我刚买的二手房子,已经签好了购房合同,房东变卦不打算卖了,请问一下房屋买卖合同不得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及当事人行使约定或法定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实践中,后者是合同解除的常见方式。所谓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或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如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延期交房多少日或买方延期付款多少日,买方或卖方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由法律具体规定,如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五种法定解除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卖方支付首期款人民币5万元,若逾期,须每日向卖方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后买方因为工作忙,忘记向卖方支付首期款,超过五日后,卖方就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直接书面通知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但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超过五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内容,那么卖方要想解除合同只能先向买方发出催告,要求买方在合理期内履行支付首期款的义务,如果买方还不履行,卖方可援引我国合同法第94 条
(3)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除非买方明确表示不支付房款,否则,卖方在解除合同前的催告程序不可免。司法实践中,如果卖方没有经催告就发通知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准许,否则法院会判决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原因是:卖方面对买方的违约,应当采取与买方违约相当的抗辩措施,即如果买方构成根本性违约,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买方只是轻微违约,卖方只能要求买方继续履约、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法则,而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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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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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能得到补偿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可以得到补偿金
有下列情况之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依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和依第三十条第一项“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前款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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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律师回复] 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依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和依第三十条第一项“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前款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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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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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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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律师回复] 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依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和依第三十条第一项“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前款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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