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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使用权房屋是收租金还是收管理费

4.8w浏览 匿名 2020-06-1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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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6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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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征收管理费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一个压力问题,取消或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即取消征地管理费。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2项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5项国土资源部门
    1.征地管理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
    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商务部门
    4.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
    5.货物原产地证书费
    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7项国土资源部门
    1.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
    2.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3.采矿登记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企业注册登记费
    5.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6.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
    7.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2项国土资源部门
    1.土地登记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交通运输部门
    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5.船舶登记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6.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农业部门
    7.国内植物检疫费
    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9.新兽药审批费
    10.《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1
    1.《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1
    2.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1
    3.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1
    4.拖拉机行驶证费1
    5.拖拉机登记证费1
    6.拖拉机驾驶证费1
    7.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1
    8.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1
    9.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20.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2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2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2
    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2
    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2
    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2
    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2
    7.计量考评员考核费2
    8.计量授权考核费环保部门2
    9.环境监测服务费新闻出版部门3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林业部门3
    1.森林植物检疫费3
    2.林权勘测费3
    3.林权证工本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
    4.已生产药品登记费3
    5.药品行政保护费3
    6.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3
    7.中药品种保护费3
    8.新药审批费3
    9.新药开发评审费旅游部门40.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4
    1.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4
    2.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全文
    5 2020-12-01 20:37:46
  • 上海明焕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上海明焕...事务所
    评分5.0
    咨询我
    您好,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小区物业有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权利。
    全文
    8 2020-06-15
  • 薛安琪律师
    薛安琪律师
    收租金,一年几十块,具体可以问房屋所在地居委会
    全文
    5 2020-06-12
  • 刘颖律师
    刘颖律师
    收租金,有的物业另收保安保洁费
    全文
    7 2020-06-11
  • 包更生律师
    包更生律师
    使用权房屋本身就不是你的财产,你出借使用权房屋,本身就是违法的
    全文
    1 2020-06-10
  • 郑何顺律师
    郑何顺律师
    你好,上海的使用权房子都是一样收租金的,只是租金相对很低
    全文
    1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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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征收方坐下来好好谈?被征收人,你能够做到!
要点一:摒除“等、靠、要”的消极、陈旧思想。要点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点三:无论如何,守住自己的房屋和土地;无论何种维权,“守房守地”均是第一要务。要点四:紧咬法律途径,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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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划拨工业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工业用地时,土地使用年限的上限设定为五十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期限是根据其具体用途来决定的:
(1)用于居民居住的土地使用权最长可达七十年;
(2)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则为五十年;
(3)用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医疗卫生和体育事业等方面的土地使用权也为五十年;
(4)用于商业、旅游业、娱乐产业等领域的土地使用权则为四十年;
(5)综合性或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同样为五十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当非住宅类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其续期手续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至于该土地之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如有明确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
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晰,则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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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拔地房屋拆迁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划拨土地的房屋拆迁相关事项及执行流程规定如下:
首先,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实际上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授权后,在土地使用者按照既定标准缴纳补偿金以及相应安置费用之后,方可将该土地交付给经审核合格者使用;
此外,国家亦可直接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土地使用者进行使用。
其次,对于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而言,除非受法律、行政法规的特殊规定限制之外,并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限制。
然而,尽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年限的限制,但若由于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土地无法继续使用,国家有权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且可以依法进行出让。
再者,基于城市建设发展需求以及城市规划的要求,国家同样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无偿收回,并可依法进行出让。
在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归国家所有,但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后,关于拆迁补偿问题,行政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在划拨过程中通常无需支付款项,因此在拆迁过程中一般不会产生补偿。
然而,当土地进行转让时则需要支付相应款项,此时在拆迁过程中便会产生补偿。
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房屋补偿费,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
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治安管理处罚法做虚假证言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涉及提供虚假证词的司法案例中,所违反的法律明确指出,任何人士存在以下任意一种行为,均将面临从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罚金也将处于二百元至五百元之间:
首先,隐藏、转移、变卖或损毁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产;
其次,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从而影响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案件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以及翻译人员对于与案件具有关键性关联的情节,故意作出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或翻译,其目的在于陷害他人或是掩盖犯罪证据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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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吗,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
则出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出租方属于免税单位或个人,则承租方缴纳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税该由谁交的问题具体看出租方是否为应税单位或个人。根据,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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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注册需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申请设立基金公司所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首先,应制定并遵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其次,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一亿人民币,并且需以实际货币资金缴纳;
第三,作为主要出资方的股东需要在经营金融业务或管理金融机构方面拥有出色的业绩表现,同时其财务状况和社会声誉均需良好,资产规模需达到国务院所规定的特定标准,并且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
第四,从事基金行业工作的专业人士数量须达到法定要求;
第五,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监事等职位的任职人选需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第六,公司应有符合规范的营业场所、完备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与基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其他必要设施;
最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需健全,内部稽核监控体系和风险控制制度也需完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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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你想好应对方法了吗
被征收人完全可以考虑通过在房屋周边的适当位置安装探头,安排邻居、亲友等房屋周边其他人员协助取证等方式实施。总之,将强拆过程尽量完整、清晰地记录下来,尤其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强拆人员身份的证据,是应对强拆时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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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商铺托管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首先是协商和解。
协商解决是指争议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并具有自愿性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谈判与磋商,最终在相互理解及尊重的基础上,形成和解协议,从而化解纠纷。
(2)其次是请求调解。
这是指在争议双方都愿意接受的情况下,由中立的第三方介入,通过其积极的协调与斡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再者是依据争议双方所签订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对于纠纷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提出的解决纠纷的请求,依法进行审理、调解以及裁决等公正无私的裁判活动。
(4)最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争议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达成和解,且不希望采取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或者其他途径未能成功解决时,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商标指示性使用不构成侵权答复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商标侵权问题,我们可以采纳以下五项有效的处理措施进行应对:
首先,应立即要求侵权者全面暂停相关产品的销售活动;
其次,我们应该接受并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识进行销毁处置;
接下来,我们需要彻底清除现有的侵权商标在商品上的展示;
另外,对于那些直接用于从事商标侵权行为的生产模具及印刷模板等相关工具,也应当予以没收;
最后,若以上四项措施仍然未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或者侵权行为与商品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且难以分离时,我们将依法责令并监督侵权商品的销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
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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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说你先搬迁后面再好好谈补偿,这话咱们真的能相信吗?
不能信,要坚持"先补偿后征收"这个原则。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房子的存在,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件的妥善保存,往往意味着在与征收方进行补偿谈判时,咱们手上有可靠的筹码。如果在谈补偿条件之前,房子和产权证件就已经不在了,对被拆迁人来说情况是极为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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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以租代购的车二次抵押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抵押车再次进行质押操作是否合法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因为在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并不实际占有抵押物,因此也不会对质权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同一财产如已同时设定抵押权与质权,那么在针对该财产进行的拍卖或者变卖过程中所获取的款项,其清偿顺序应当依照登记以及交付的时间先后予以确认。
若需申请办理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方面的事宜,具体所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首先,借款人须具备稳定的职业背景,且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其次,需在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并从事相关职业,同时提交相应的职业及经济收入证明;
第三,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等相关证件;
第四,还需提供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等材料;
最后,借款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非本地户口客户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以及合作机构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二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
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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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代理管理人如何定罪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所颁布的相关法规条例,凡涉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行为者,如案情具有如下任一特征,则应当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进行追究其责任:
分别为,(1)个人实施集资诈骗,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以上;
(2)单位从事集资诈骗,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对于集资诈骗行为的刑罚处罚,我国法律对此类犯罪行为设定了三种不同程度的量刑标准。
具体而言,对于初次犯案且涉案金额较小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而对于诈骗金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对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鉴于此类犯罪案件的复杂性,从已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金额往往非常庞大,有些甚至高达数百万元、数千万元,甚至是数亿元、数十亿元。
至于如何界定“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等概念,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加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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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养过我,凭什么让我给你养老!我不管你。”合法吗?
赡养父母系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父母年老后、生活困难有需要时应当无条件给予经济上的扶助、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安慰陪伴。涉及赡养费的金额要综合父母实际需求、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子女人数和各子女的收入水平、赡养能力等情况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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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共管账户的风险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资金运用缺乏规范化:
共管账户所载之资金由多方共同管控,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资金运用失范的风险。
譬如,某些合伙人或许会擅自挪用账户内资金,用于与其共同监管业务无直接关联的领域,从而使其他合伙人遭受权益损失。
2.账户信息存在泄漏风险:
共管账户牵涉到诸多参与者的个人隐私及财产数据,若账户信息安全防护措施未能得到充分保障,那么就有可能遭到不法分子的非法窃取,进一步引发账户被非法入侵或资金流失等严重后果。
3.潜在法律纷争:
鉴于共管账户涉及到众多参与者,倘若各方对于彼此间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或者存在争议,则可能导致法律纷争的产生,进而对共管账户的正常运作构成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卖房资金监管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资金监管,作为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其本身并无法律强制要求。
我们可以将其类比为二手房交易环节中的支付宝系统,以便更直观生动地理解这一概念。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所涉及的房产尚有未偿还的贷款,则需由买方支付的首付款来偿付该笔贷款,从而实现房屋抵押权的解除。
借助于资金监管机制,我们能够在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之后,再对交易资金进行解冻处理,从而有效规避了业主恶意欺诈款项、以及资金交付完毕后双方因故无法顺利办理过户手续等潜在风险,确保了整个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纯土地租赁收入免征房产税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房屋出租而言,其房产税的计算依据即为房产租金收入。
”然而,土地出租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作为一项针对房屋这一征税对象的税费,根据房屋的计税余额或者租金收入来确定税收金额,并由房产产权所有者负责缴纳。
土地出租则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无需缴纳房产税,原因在于土地本身并非房产的范畴。
只有当在土地上建造了房屋并进行交易后,才需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至于房产租借方面,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同样为房产租金收入。
房屋的承租方虽然无须承担纳税责任,但是在纳税义务人未能履行自身纳税义务的情况下,房屋的实际使用者有义务代为缴纳相关税费。
因此,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之时,可以协商约定由房产所有者负责纳税事宜。
若由于出租人未能按时纳税导致承租人需要支付相应款项,那么承租人可以从房租中扣除该部分税费,并且同时要求出租人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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