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吗
劳动仲裁不属于,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劳动诉讼,要求人民依法做出处理。
主要性质
①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借用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②行政复议是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③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