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开发商在产权证办理中承担的义务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房屋变动采取的是“交付+登记”模式,也就是要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同进行登记然后领取所有权证。在我国,所有权证是证明所有权的唯一凭证,在房屋交易中,即使买受人付清了房屋全部价款,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证,从法律上讲仍然没有取得所有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产权证办理的协助义务。内容包括:
1.办备移转登记前应由开发商先行取得的文件,如测绘、权属登记;
2.在购房人申请办证时,提供上述文件;
3.依房管部门要求或合同约定,协助购房人递交办证资料、代缴税费;
4.为实现登记办证,应当由开发商配合或履行的其他事项以及合同约定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其他办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