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最新产假规定2月2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草案)》),该条例经过2004年、2014年两次修正后,3月27日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里面取消了晚婚假、晚育假,规定婚假一律13天。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方产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三十天,男方护理假延长5天,共15天。产假延长30天,统一128天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以往要符合“晚育”条件才能享受那延长的30天“晚育假”,但是现在无论你是否晚育,都能有128天产假了。以上就是关于2016年苏州晚育产假规定是多少天这个问题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