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工连续工作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的时候,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有的时候出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年休假没休完。那么呢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应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安排了休假职工未休的,不支付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以上就是关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