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正常的情况下,出口退税申报工作要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90天之内办理。申请退税需要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货物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票;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已经核销过的)。所以一般需要申请延期退税的原因大多是上述单据没有准备齐全。常见的情况有:
1、由于出口海关电子数据传递延迟方面原因,导致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没有电子数据。
2、由于出口货物合同条款的付款期限比较长,导致出口收汇核销单不能在退税期限内按时核销。具体行业性质的问题,可能会有别的影响因素。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中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