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产假是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上述期间包括在产假内;产假的最后一天是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产假顺延至节假日结束。
产假是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