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们家的土地被征用,但是3年多未建房。请问这块土地使用权是否归我们家所有。

535浏览 匿名 2017-07-08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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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耕地:
    (1)一年内不用又可以耕种和收获的,应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2)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3)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承包经营耕地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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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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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中村拆迁补偿每平方只给3千,但周边房价都1万了,该咋办?
遇到不公平的拆迁补偿,是可以和拆迁人进行协调,提高补偿的。如果协调不成,还可以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仍然不成的,就要考虑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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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股东一直未表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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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股东大会上,少数股东未能签署相关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股东大会仍可成功举行。
首先,出席会议的人员将包括股东以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其次,股东享有投票权,而其他与会者则仅作为旁听者参与讨论并提供建议;
最后,当股东决策表决以超过80%的赞成票通过时,该决议便可被视为有效,从而得以实施并进行贷款操作。
然而,如在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有任何股东提出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股份的请求,那么所有涉及外部贷款的手续都需立即暂停,直至股权分割事宜得到妥善解决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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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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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是否会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输变电工程、调度通信自动化工程等电网配套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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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
即查账征收以及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第一种是查账征收方式,该方法适用于严格遵循财务会计准则与制度、能够准确核算收入及成本的企业。
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各项收入减去相应成本之后产生的净利润,来确定适用的税率,进而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对于那些只能准确计算收入而无法精确掌握成本的企业来说,则更适合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在此情况下,关键在于比较两者之间的利润率以及核定应税所得率的高低。
若利润率较高,那么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将可能导致税收负担减轻;
反之,则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税务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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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私自加建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未经官方审批擅自实施建筑物加建工程,其行为被视为违反法律规范。
依据我国现行各项建筑法规规定,建设单位有责任遵循规划条件要求进行工程建设,若确实需要作出变更,务必向所在城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申请。
如所提变更方案未能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不予批准。
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适时地将依法变更的规划条件通告同级别土地管理部门,并且要公开透明。
对于那些在乡、村庄规划区域内,未依循法定程序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是未依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乡、镇人民政府有权勒令停工,并要求限期整改;
如果逾期仍未纠正,则可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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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法但未批先建能强拆吗
土地合法但未批先建的,城乡规划局可以依法强拆,未经批准就开工的行为是违法的,城乡规划局一般会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限期拆除,并可以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政府部门有权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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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村干部私自乱改土地面积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此举是非法的。
一般而言,乡村干部滥用职权盗窃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可能会触犯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等相关法律条文。
随着土地使用权获取和开发利用范围的逐步扩大,以及政府对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持续加大,同时涉农惠民政策也得以落实到实际,使得土地征用补偿金以及各类惠农补贴逐渐成为了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最重要来源之一。
然而,由于这些款项通常数额巨大,且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之处,如临时性、非规范化的使用与管理等问题,这便使得这些款项成为了部分乡村干部非法谋求私利的主要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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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在一起3年了这样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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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认定工伤前算停工留薪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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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所享有的工资待遇应该以原本薪资水平为准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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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受害者在遭受事故伤害之前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服务超过了12个月份,那么就应当按照该员工在事故发生之前的12个月份当中所应领取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助以及加班费等各项收入)来计算他的原工资标准;
(二)如果受害者在遭受事故伤害之前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不足12个月,则应当按照他在事故发生之前实际工作的月份数所应领取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他的原工资标准;
(三)若受害者在遭受事故伤害之前的工作时间还不到1个月,那么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月工资标准来计算他的原工资标准;
若劳动合同中并没有对原工资额度做出明确约定或者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时,则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他的原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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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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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以下情况下需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已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已满十四周岁但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若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大犯罪行为,也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再者,已满十二周岁但未达到十四周岁的人,如果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中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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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未婚儿子买房子算谁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父母为子女在婚前购买房产并将其赠与一人的情形,根据不同情况,房产所有权可区分为以下若干种情况:
首先,若父母在子女婚前购置房屋,房产证上仅载明子女一人姓名,那么父母的出资行为应被视作对子女个人的赠与;
其次,若父母在此过程中提供资金援助,子女在婚前购买房屋并登记在恋爱对象名下,此时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恋爱对象两位当事人的赠与,但此项赠与需要婚姻关系的成立作为生效要件,如未能缔结婚姻,则父母有权撤销所做出的赠与。
接下来再探讨一下父母就子女婚前购买房产,以公证名义赠与子女夫妇二人为原则的几种可能情况:
第一,若父母出资,且房产证上仅有子女一人的名字,那么父母的出资应被认定为对子女单方面的赠与,属于夫妻中的一方所有,而非夫妻共有财产;
第二,若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同时记载了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那么父母的出资应被视为对子女夫妇双方的赠与;
最后,若父母出资,房产证上仅有子女配偶一人的名字,那么父母的出资应被视为对子女夫妇双方的赠与,而非仅针对子女配偶一人。
在法律诉讼中,若需证明房产系父母出资所购,必须出示相关的证据,例如父母亲笔书写的出资记录等,否则无法确认房产是否由父母资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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